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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夹了一筷子粉丝,上面挂了很多肉末,瞧着还真像蚂蚁在往上爬,他喂进嘴里,粉条因为沾着油光,特别丝滑,肉末里裹着酱香味,两个一结合,口感跟味道都增加不少。
嘴巴因为粉丝上的油光亮亮的,他却一点都不觉得难受,扒了口米饭,嘴里的口感更丰富了。
他边吃边忍不住摇头叹气,“明明就是一道肉末粉丝,怎么就这么好吃,小老板的手艺,我真是服了!”
跟他一桌的人也连连点头,“这粉丝滑溜溜的,盘底流着红油,小老板实在人啊,连水都不加,水煮出来的粉条,容易泡发,容易断,油炒出来的,只要我吃的快,粉条就不会干成一坨!”
“你说的我真没想到,不过我觉得特别有道理。”
沈康又夹了一筷子粉丝,吃的特别香。
“那必须有道理,我没别的,就这一张嘴,连城市称第一,别人都不敢称第二,但凡我吃过的菜,第一次跟第二次,我就能尝出差别,只是,这阮家小馆的菜,我不论是第几次来,味道都基本没差别!”
沈康连连点头,“还是兄弟厉害,认识一下,我叫沈康,在连城日报工作,兄弟呢?”
那人把嘴里的东西吃完,喝了口水,这才说道:“我叫梁成,在糕点厂工作。”
“好工作好工作!”
糕点厂可是个好地方,小到数字饼干,大到各种节日点心,都是糕点厂做,而且,糕点厂的待遇特别好。
阮家小馆的菜比起其他地方是很实惠,可能见天来,一道菜吃好几次的人,也不是很多,毕竟,天天都下馆子,那得是什么家庭啊!
“哪里哪里,接了我爸的工作,混口饭吃!”
梁成说完,又赶紧吃饭,顺便提醒沈康,“趁热吃,凉了粉条会变硬!”
沈康深信不疑,两人都赶紧吃,还都吃的贼香,把刚入座的客人,馋的直咽口水,甚至在上菜之前,打开自己的水壶,喝了好几口水。
梁成见了,提醒他,“吃饭之前喝水太占肚子,一会儿粉条下肚,会在胃里泡发,更顶饱。”
那人一听,连忙放下手里的水壶,盖好,放的远一些。
终于他的蚂蚁上树来了,刚要动筷子,梁成又说道:“现在赶紧用筷子搅一搅,刚刚上菜的路上,最上面的粉条跟冷空气接触了,表面的油可能会有些微凝,你搅一搅,把粉条里面的热气换上来,这样粉条更入味,也更好吃!”
周围好几个人听着梁成的话,都忍不住跟着做。
甚至有已经开吃的,也学了梁成的方法,把盘里的粉条又搅了搅,一尝,眼睛一亮,没想到真的更好吃了。
“是真的是真的!
我试过了,真的好好吃!”
其他人一听,连忙试了一口,入口的粉条油香味十足,混着肉末吃着热乎乎的,香味也像是被重新激发了一样,特别香,就是得配着米饭吃,不然这个法子很容易腻,毕竟是把盘底的红油带入每一口粉条里了。
这种法子慢慢在客人间传开,聂小凤上菜后,看到大家逐渐统一的动作,觉得很好玩,特意回厨房跟小老板说了。
没想到正扒在窗口处跟阮软聊天的沈康听了,略显得意地说道:“想出这法子的人我认识,梁成,我兄弟,在糕点厂工作!
舌头特别灵,相同的菜吃两次,就能尝出来区别!
牛吧!”
阮软看他即便是扒在窗户边,也想跟自己唠嗑,忍不住说道:“你的兄弟是很牛,但是你现在站的位置,是我们的出餐口,是不是有些不方便呢?”
沈康也觉得不妥,可进后厨那不是更不妥嘛,“是有些不方便,我是来给你照片的,给完我就走,绝对不打扰你们上菜!”
说着沈康从夹克外套内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放在小木桌上,“这是腊八节那天给你们照的相片,出于某些原因,最后成品就是你们在报纸上看到的那样,但是我觉得这照片照的是真好,丢了怪可惜,干脆给你们都送了一份,季远那儿也有一份!
施粥多有意义的一件事,值得纪念!”
阮软正好把两份蚂蚁上树做好,她把盘子直接递给小红小凤,顺便接过了那个信封,顺手放进围裙口袋里。
“你不看看?我人就在这儿,一会儿我走了,你夸我,我就听不到了!”
沈康笑眯眯地说道。
阮软又往锅里加了油,倒入肉末时,刺啦啦的响声,瞬间冒起来的白烟,让她听了沈康的话,下意识的假笑了下,“我觉得,长得好看,怎么拍都好看!”
沈康悟了,她的意思是他们上相是因为长的好看,而不是他的拍照技术好。
“行,还真行,偏偏你说这话,我还真没法儿反驳,不打扰你了,我这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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