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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首次杀人是在1970年1月份的某天。
当晚他在芝加哥一家灰狗巴士站勾搭上了一名男同性恋,他将这名男子带到自己的家中**。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约翰发现这名男同性恋正拿着一把刀想要杀自己(自称),而他在挣扎中将刀子捅进对方的胸口,杀死了对方。
第二次杀人的时间约翰已经记不清楚了,他告诉警方应该是在1972年到1975年之间,法医认为这种说法是合理的。
据约翰的前妻和岳母称,她们在约翰家小住的时候经常会闻到一股“死老鼠”
的臭味,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好几年。
显然在这几年中,约翰的“特殊嗜好”
一直都没有停止过。
约翰在第二次杀人的时候改变了杀人手法,他开始使用绳索。
在准备杀人的时候,约翰会将自己的“猎物”
诱骗到自己的家中,他会把“猎物”
灌醉,然后用手铐将“猎物”
控制住。
在对“猎物”
施暴之后,约翰会用绳子将他勒死。
这种杀人的“流程”
被约翰一直沿用,只不过在诱骗少年的时候,约翰会使用对孩子们更有吸引力的理由——魔术表演,来诱骗对方进入自己设好的圈套中。
渐渐地,约翰的“杀人技术”
越来越纯熟,他能有效地诱骗、控制“猎物”
,这也让他的残暴程度与日俱增。
约翰在选择被害人的时候,通常都会在同性恋聚集地进行挑选,在这里出没的同性恋者通常都是暂停该处的过客,这样就保证了受害人在突然失踪之后依然不被他人所察觉。
FBI特工们发现,约翰还对自己公司的员工下手。
他经常会以发奖金或工资的形式邀请他选中的员工去他家。
在员工到达之后,约翰就会用掺了毒品的酒水招待他。
约翰会在酒精或者毒品发作之后给这些员工推荐同性恋电影或者报刊,如果对方没有明确拒绝,那他就会和对方玩“手铐游戏”
或“强暴游戏”
,在受害人失去行动能力的时候,约翰就会展开性攻击。
在满足自己的欲望之后,约翰一般会用绳子直接勒死受害人,但有时他也会用塑料袋蒙住对方的头部,以此欣赏受害人奄奄一息的样子。
在使用塑料袋的时候,约翰不会马上杀死他们,他会在受害人因缺氧休克之后救醒对方,然后进行下一次性攻击。
FBI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约翰的行为取决于他的智商。
高水平的智商和巧妙的沟通技巧使他可以轻松瓦解被害人心中的戒备并让对方对他产生好奇心。
约翰的行为就像是一只等待捕猎的蜘蛛,他只有在将猎物诱骗到自己编织好的“网”
上时才会对“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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