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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意在用墨水洗去铜臭,这才爬上一向为破落户所主宰的文坛来,以自附于“风雅之林”
,又并不想另树一帜,因此也决不标新立异。
但仔细一看,却是属于别一本户口册上的;他究竟显得浅薄,而且装腔,学样。
房里会有断句的诸子,看不懂;案头也会有石印的骈文,读不断。
也会嚷“襟上杭州旧酒痕”
呀,但一面又怕别人疑心他穿破衣,总得设法表示他所穿的乃是笔挺的洋服或簇新的绸衫;也会说“十年一觉扬州梦”
的,但其实倒是并不挥霍的好品行,因为暴发户之于金钱,觉得比懒态和污渍更有历史的甚深的意义。
破落户的颓唐,是掉下来的悲声,暴发户的做作的颓唐,却是“爬上去”
的手段。
所以那些作品,即使摹拟到和破落户的杰作几乎相同,但一定还差一尘:他其实并不“顾影自怜”
,倒在“沾沾自喜”
。
这“沾沾自喜”
的神情,从破落户的眼睛看来,就是所谓“小家子相”
,也就是所谓“俗”
。
风雅的定律,一个人离开“本色”
,是就要“俗”
的。
不识字人不算俗,他要掉文,又掉不对,就俗;富家儿郎也不算俗,他要做诗,又做不好,就俗了。
这在文坛上,向来为破落户所鄙弃。
然而破落户到了破落不堪的时候,这两户却有时可以交融起来的。
如果谁有在找“词汇”
的《文选》,大可以查一查,我记得里面就有一篇弹文,所弹的乃是一个败落的世家,把女儿嫁给了暴发而冒充世家的满家子:这就足见两户的怎样反拨,也怎样的联合了。
文坛上自然也有这现象;但在作品上的影响,却不过使暴发户增添一些得意之色,破落户则对于“俗”
变为谦和,向别方面大谈其风雅而已:并不怎么大。
暴发户爬上文坛,固然未能免俗,历时既久,一面持筹握算,一面诵诗读书,数代以后,就雅起来,待到藏书日多,藏钱日少的时候,便有做真的破落户文学的资格了。
然而时势的飞速的变化,有时能不给他这许多修养的工夫,于是暴不久,破落随之。
既“沾沾自喜”
,也“顾影自怜”
,但却又失去了“沾沾自喜”
的确信,可又还没有配得“顾影自怜”
的风姿,仅存无聊,连古之所谓雅俗也说不上了。
向来无定名,我姑且名之为“破落暴发户”
罢。
这一户,此后是恐怕要多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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