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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虔有余,无有二心”
。
这是一份写在纸上的被俘者乞降的心路历程。
它没有什么功效。
曾国庆此时功成名就,日高中天,再也不愿增添功名以成众矢之的了。
李秀成也只是空谈。
其实当时在囚笼中的李秀成也应该懂得,他已不可能有过高威信,让流离在浙、赣的几十万将士听命于他一人了。
当天,当李秀成在续写了“天朝十误”
和“防鬼反为先”
等文字后,曾国藩命候补知府李鸿裔前来通知李秀成:今天将要处决他。
李秀成面无蹙容,就李鸿裔所说遁词“国法难追,不能开脱”
,作出一副无所谓的姿态说:“中堂厚德,铭刻不忘;今世已误,来生愿图报。”
傍晚,李秀成谈笑自若,从容走上刑场。
他早就做好了被杀害的思想准备。
供词也没有写完,临死前只写了一首绝命词,以抒尽忠之意。
据赵烈文《能静居士日记》称:“傍晚,赴市,复作《绝命词》十句,无韵而俚鄙可笑。
付监刑庞省三,叙其尽忠之意。”
此词当时未见有记录。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上海图书馆葛正慧先生介绍,当年王重民先生来沪期间,曾与他谈及:当时有个安徽歙县茶商汪某,于天京失陷后路过南京,闻外国传教士所述。
据传教士说,此词系得自两江总督衙门,乃李秀成临刑时所作,为传递者事后追记,此后就在衙中传诵。
汪某就记录于账册中,在澳门推销茶叶时将它传播。
有澳门人手记了其中两首:
新老兄弟听我歌,我歌就义活不多;
心有千条亲天父,不容天堂容妖魔。
新老兄弟听我歌,天堂路通休错过;
太平天日有余光,莫把血肉供阎罗。
词是广西山歌体。
据称,其余八首的第一句,都和此两首的第一句相同。
每首内容亦都是劝人敬天父,死后可入天堂。
李秀成被处死了。
曾国藩对他算是例外照顾,不采用前两天晚间对病重的洪仁达所施行的凌迟极刑,只是斩首,一刀了之。
翌日,曾国藩却对北京朝廷报告,圣旨由安庆转到南京迟了四天;原打算等候圣旨后送京,因怕李秀成自知必死,中途不食,或被劫夺逃脱,已将他处死了。
先斩后奏,既成事实。
清王朝明知就里,也只得不了了之。
李秀成被杀后,曾国藩将他尸体用棺木安葬,且遵王朝旨意,将他头颅装在小木笼里,由一个差役拎着,另个差役鸣锣吆喝,在江南当年李秀成活动地区沿途传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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