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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英文教员是杨锦森先生(美国留学生,早已得肺病死了,我始终都对他怀着深切的感激)。
他教我们读英文的方法大约是跟谁都不同的。
他要我们乱看书,不要翻字典。
他说读英文和读中文并没有两样。
我们所认识和能运用的中文字至少总在数千以上,试问里面有几个字是翻过字典才认识的?我们所解得的字大半是从上下文的意思猜度出来的。
等到猜对的回数多了,那字的解说就会慢慢地正确起来。
这比翻字典而得的解说反而活得多,因而有用得多。
而且一面看书一面翻字典,读书的兴味也要常常被打断。
所以字典只是讲作文时和其他必要时用的。
若读英文,你的基础字汇当然不如读中文那样多,那末你先找浅的书来读。
比如你拿起一本书来,不翻字典也可以看懂十分之七八,那本书你就可读了,不然你就得再找一本更浅的。
同是一本书一生之中也许不止读一遍。
今年读的书觉得意思朦胧,明年再读就清楚多了。
总之要读得多,读得快,起初时尽管不求甚解,慢慢地自然一层透彻一层地会得解。
他这个读书原则我完全遵照着办,到了一年之后觉得成效非常之效,后来我竟成了学校图书馆里最讨厌的一个人,因为我每次借书总是一大叠,三两天又去换了一大叠来,使得图书馆员当我跟他开玩笑。
当然,真正要说读的话,一大叠书是三两天读不完的,但至少目录是看过,有趣的部分也都翻过了一下,那一叠书的轮廓是印在我脑子里了。
到后来这样的轮廓渐积渐多,我就会得从里面去寻出各书的关联,造出自己的一个体系,哪一本书该读,哪一本书不该读,哪一本书该先读,哪一本该后读,都用不着等指导家们来指导我。
这可譬到山头顶去概察一下地形,这才爬下山来走小径,就不至于迷路了。
我自己觉得受益于这种读书法的地方实在不少,后来我的学生里面有一人因这读书法做基础而获得更高的成就——就是现在我国科学界占着荣誉地位的严济慈君。
我从自己经验的这两件事得到一个结论:读书是完全为己的,绝不是为人的;与其说读书是一桩工作,毋再说是一种享受妥当得多。
明白了这一点,别的一切就都成了废话了。
近来仿佛有人相信读书可以耽误革命,那是和相信读书可以镇静革命同样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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