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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会话,我又常从对读的名著中选择几篇自己所最爱读的短文,把它分为数段,而用前述的笨法子按日熟读。
例如Stevenson[14]和夏目漱石的作品,是我所最喜熟读的材料。
我的对于外国语的理解,和对于文学作品的理解,都因了这熟读的笨法而增进一些。
这益使我始终好笨而不迁了。
——以上是我对于外国语的学习法。
第二,对于知识学科的书的读法,我也有一种见地:知识学科的读,其目的主在于事实的报告;我们读史地理化等书,亦无非欲知道事实。
凡一种事实,必有一个系统。
分门别类,原原本本,然后成为一册知识学科的书。
读这种书的第一要点,是把握其事实的系统。
即读者也须原原本本地谙记其事实的系统,却不可从局部着手。
例如研究地理,必须原原本本地探求世界共分几大洲,每大洲有几国,每国有何种山川形胜等。
则读毕之后,你的头脑中就摄取了地理的全部学问的梗概,虽然未曾详知各国各地的细情,但地理是什么样一种学问,我们已经知道了。
反之,若不从大处着眼,而孜孜从事于局部的记忆,即使你能背诵喜马拉亚山高几尺,尼罗河长几里,也只算一种零星的知识,却不是研究地理。
故把握系统,是读知识科学的书籍的第一要点。
头脑清楚而记忆力强大的人,凡读一书,能处处注意其系统,而在自己的头脑中分门别类,做成井然的条理,虽未到书中详叙细事的地方,亦能知道这详叙位在全系统中哪一门哪类哪一条目之下,及其在全部中重要程度如何。
这仿佛在读者的头脑中画出全书的一览表。
我认为这是知识书籍的最良的读法。
但我的头脑没有这样清楚,我的记忆力没有这样强大。
我的头脑中地位狭窄,画不起一览表来。
倘教我闲坐在草上花下或奄卧在眠床中而读知识学科的书,我读到后面便忘记前面,终于弄得条理不分,心烦意乱,而读书的趣味完全灭杀了。
所以我又不得不用笨法子。
我可用一本Notebook[15]来代替我的头脑,Notebook中画出全书的一览表。
所以我的读书非常吃苦。
我必须准备了Notebook和笔,埋头在案上阅读,读到纲领的地方,就在Notebook上列表,读到重要的地方,就在Notebook上摘要。
读到后面,又须时时翻阅前面的摘记,以明此章此节在全书中的位置。
读完之后,我便抛开书籍,把Notebook上的一览表温习数次。
再从这一览表中摘要,而在自己的头脑中画出一个极简单的一览表。
于是这部书总算读过了。
我凡读知识学科的书,必须用Notebook摘录其内容的一览表。
所以十年以来,积了许多的Notebook。
经过了几次迁居损失之后,现在我的废书架上还留剩着半尺多高的一堆Notebook呢。
我没有正式求学的福分;我所知道于世间的一些些事,都是从自己读书而得来的;而我都须用上述的机械的笨法子。
所以看见闲坐在青草地上、桃花树下,伴着了蜂蜂蝶蝶、燕燕莺莺而读英文、数学教科书的青年学生,或拥着棉被,高枕而卧在眠床中读史地理化教科书的青年学生,我羡慕得真要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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