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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嚓——”
一颗人头瞬间落地,鲜血喷出一丈多远。
“咔嚓——”
又一颗人头落地,这一回韩信的脸色彻底变绿了。
“咔咔咔!”
同案的十三人中已经有十二颗人头落地,最后一刀该是韩信了,因为他是主犯。
刽子手可能觉得只剩下最后一人了,就放慢了节奏,喘了好一阵粗气后,方才对绝望的韩信大声道:“兄弟别怕,看你是条好汉,咱给你来个痛快的!”
韩信忍不住转过脸来细瞧了刽子手一眼,也就在这时候,他突然看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他正好认识。
此人名叫夏侯婴,据说是汉王刘邦的老相识,已经五十多岁,从前是沛县的小吏,没少帮助过刘邦,所以刘邦对他很是敬重,尊他为滕公。
倏忽之间,韩信的头脑中突然生起了一线希望,他站起身来对骑在马上路过的夏侯婴大声喊道:“汉王不是想得天下吗?何故又要斩杀壮士?”
尽管夏侯婴一时听得不够真切,但韩信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勒马来到韩信跟前:“小子,你刚才喊什么?”
“回大人,汉王不是想得天下吗?何故又要斩杀壮士?”
韩信仰起了脖子,一副非常从容的样子。
“哦?”
夏侯婴上下打量了一下韩信,他觉得面前这个年轻小伙很是器宇不凡,于是又小声问道:“小子,你何以知汉王的心思?”
“眼下霸王依恃勇力焉能服人,山东必定再起干戈,究竟谁能最后定天下还未知。
汉中、巴蜀地僻,又焉是汉王这样的真主久居无虞之地?即使汉王自己答应,将士们也不会答应,而且……”
“好小子,看来你对当今天下大势很是关切,说下去!”
“我若为汉王计,何等到他人来攻我,我自当伺机提大兵——匡天下耳!
解黎民百姓于水火之中……”
韩信回答得颇为巧妙。
夏侯婴连连点头,韩信话音才落,他便对刽子手道:“莫急躁,待老夫去向汉王回复过再说。”
“小子,今天算你我有缘分!”
夏侯婴向韩信撂下一句话,便迅疾打马而去。
其实不独是他真正欣赏韩信,这也是他的私心,他正可凭此机会在军中放几只“活眼”
。
韩信的家乡在淮阴,刘邦等人的家乡在沛县,大家都是同乡,理当抱团。
虽然大家同在汉王帐下效力,可是刘邦肯定会培植一支真正忠诚于自己的嫡系人马,而这支人马最好都具有天然的标志——汉王的同乡。
这样一来,大家首先在感情上就亲近多了,胳膊肘就不容易向外拐。
等到滕公一个时辰后回来时,不但保住了韩信的命,还将他提升为管理粮草财帛的治粟都尉,这个官职已经不算低了。
对于一个成功的人来说,努力固然重要,但机遇也不可或缺,机遇本身也是自身努力的一部分。
英雄还当由英雄来赏识,韩信正是在治粟都尉的任上才有幸结识了最为难得的知音——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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