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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FBI与警方进一步展开搜查时,有一位当地的女性向警方提供了线索:在沃林太太被害前,她在购物中心遇到一位高中同学,被他当时的外貌吓坏了:骨瘦如柴,蓬头垢面,衣服上还沾有血迹,双眼塌陷……当时,他抓住她的车门想要与这位女士攀谈,但她非常害怕,立刻开车走了。
后来,她看到新闻报道,得知警方要大家注意衣衫不整的瘦弱年轻人,于是她立刻想到了这个高中同学,并向警方提供了线索。
那位女性还告诉警方,她同学的名字叫理查德·特伦顿·蔡斯。
同时,她还提供了他的具体地址。
果然,理查德·特伦顿·蔡斯所住的地方离丢弃的汽车仅隔着一条街,而且离那家俱乐部大约有1英里,离购物中心也是大概1英里。
随后,FBI和当地警方很快抓住了他们所要找的人。
当警方抓捕他时,他试图挣扎。
此时,警方发现他的腰间有一把点22口径的左轮手枪。
而且在此过程中,他还想将背包中的东西藏起来。
警方将其制服后发现,他所要藏起来的东西正是受害者丹尼尔·梅瑞斯的皮夹。
另外,在他腋下的箱子中还有血迹斑斑的袋子。
正如雷斯勒所分析的那样,蔡斯有一辆老爷车,停在他家附近,里面堆满了啤酒罐、报纸等杂物。
另外,警方还发现一个带锁的工具箱和一把12英寸的屠夫刀。
同时,车里的很多塑料袋也是血迹斑斑。
警方在搜查他的公寓时发现,屋里凌乱不堪:地上放着一些动物的颈链,还有脏乱的衣物;桌上的餐具沾满了血迹,旁边还有一份报纸,上面有关于沃林太太的新闻;冰箱里的盘子中还有人的身体器官,在一个容器中还装有人的大脑。
另外,在厨房的柜子里,还有几把沃林太太家中的刀具。
因此,警方更加确认他就是凶手。
在蔡斯被捕后,FBI和当地警方还得知,在这两起凶杀案之前,他还涉嫌实施了另一起谋杀案。
在1977年12月,他在一家超市门口杀害了安布罗斯·葛瑞芬。
当时,葛瑞芬先生正将买好的东西搬上车,蔡斯开车经过此处,对着葛瑞芬先生的胸部连开两枪,导致他当场毙命。
后来,警方鉴定发现,射杀葛瑞芬先生的枪支正是蔡斯那把点22口径的左轮手枪。
最终,警方起诉理查德·特伦顿·蔡斯犯有三项谋杀罪。
与此同时,蔡斯被抓后,附近曾发生的多起女性内衣被偷和一些猫狗等宠物失踪的案子也真相大白。
这些都是蔡斯所为,雷斯勒分析,他之所会杀害那些动物,目的就是喝它们的血液。
在蔡斯被捕后,有诸多媒体对他展开深入调查和报道,也让人们对他的过去渐渐有所了解。
蔡斯从小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孩子,可是在他12岁时,他的父母经常在家中大打出手。
他的母亲控告父亲与人通奸,而且还总是囚禁她,逼迫她吸毒。
可是,他的父亲在被捕后却表示,事实并非如此,是因为他的妻子患有精神病。
后来,警方派出几名心理医生与精神分析人员,对蔡斯的母亲进行调查和评估,结果发现他的母亲患有典型的偏执狂妄想症,脾气暴躁,易怒,有很高的攻击性。
不久,蔡斯的父亲与母亲就以离婚收场。
蔡斯上高中后,成绩一般,虽然交往过几个女朋友,但维持的时间并不长。
他也没有什么好朋友,除了家人再也没有其他稳定的人际关系。
后来,他渐渐变得很堕落,开始抽烟、喝酒,并且染上吸毒等恶习。
因此,有很多心理学家认为,蔡斯之所以成为嗜血的变态杀手,主要原因是由于他吸食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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