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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斯塔后来还搬到监狱附近居住,以便自己能够常去探望曼森。
可是,对于美国大多数民众来说,查尔斯·曼森就是恶魔的化身。
更有FBI犯罪心理专家表示,曼森是美国最危险的连环杀手,他甚至可以与希特勒比肩,是邪恶的代名词。
由于曼森对他人的影响非常大,因此,他引起了FBI犯罪心理学家的注意,并对他进行了深入研究。
FBI犯罪心理学家表示,之所以有很多年轻人盲目崇拜曼森,并受到他的影响,与当时动**不安的社会环境有关。
也有心理学家表示,曼森之所以会成为“邪恶杀人魔”
,主要的原因是他坎坷的童年。
由于他从小就受到他人的欺骗,因此为了报复别人对他的所作所为,他认为必须杀掉那些中产阶级的“猪”
,他不愿意看到那些“猪”
过着安乐的生活。
1934年,查尔斯·曼森出生在一个小村庄中。
他的母亲是一名妓女,年仅16岁就生下了曼森,而她自己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后来,她就将自己最喜欢的情人的姓给了孩子,取名为查尔斯·曼森。
当时,曼森的母亲由于抢劫等罪名时常进入监狱,因此,她就将孩子寄养在阿姨家。
可是,曼森的姨父却是一个心理变态者,他时常对曼森羞辱和打骂,并故意将他打扮成女孩,对他百般羞辱。
于是,在曼森还不到10岁时他就逃离了那个家,在街上四处游**。
由于没有受到正常的教育和引导,使得曼森的性格渐渐发生了扭曲。
在他十几岁时,经常因为偷窃、抢劫等罪名出入少年管教所。
这段生活经历几乎是他母亲的翻版。
后来,他又时常出入监狱。
在少年管教所和监狱中他足足待了20年。
由于长期地生活在监狱中,他懂得如何去揣摩他人的心思,而且他也渐渐习惯住在监狱里。
在监狱中,曼森还学会了弹吉他,偶尔还会自己谱曲,他希望自己在出狱后能成为音乐家。
1966年,32岁的曼森出狱了,随后他去了旧金山。
这个地方是嬉皮士文化的发祥地,到处充斥着音乐、叛逆、毒品等,很多迷茫的年轻人都对甲壳虫乐队和毒品相当着迷。
曼森来到这里之后,简直如鱼得水,他披着博爱的外衣,将自己塑造成拯救万生的“上帝”
。
由于曼森有着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出众的口才,因此他吸引了一大批彷徨而天真的年轻人。
而这些年轻人大多来自中产家庭或上层家庭,没有过多地接触社会,思想比较单纯,再加上缺少父母的关心等原因,使得他们非常渴望得到他人的关心。
虽然曼森蓬头垢面,却得到很多年轻女性的仰慕和膜拜,并且愿意追随他。
而曼森正是基于这一点,通过音乐吸引她们,并给予她们关心和呵护。
久而久之,她们就以查尔斯·曼森为核心组织成了曼森家族。
她们与曼森过着群居的生活,吃住都在一起,并且整日围聚在他身边,唱着披头士的音乐。
另外,曼森总是不让她们睡觉,并且让她们长期处于失眠的状态下,然后给她们喂食迷幻药和毒品,让她们听命于自己。
很快,曼森就如同一个“土皇帝”
,随心所欲地支配和控制家族成员中的女孩,并让她们吸毒、盗窃、抢劫等。
在曼森的带领下,这些年轻人时常跟着他到美国各地游**,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起初,也有一些男性想要加入曼森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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