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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站在产业链上游的公司很可怕,他们利用知识产权武器,索要天价赔偿金,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一家家新兴的公司。
但是,这一次思科确实找错人了。
华为说:“你要觉着产品有争议,我们可以撤回来,但是我们绝对没有侵权。”
思科说:“你要是承认,这事儿咱就算完了;你要是不承认,咱们就没完。”
华为说:“承认了我也知道没完,我肯定不承认。
再说,我也没犯什么事,干吗要承认?”
双方交涉无果而终,都非常不愉快。
大家都明白,这仅仅是暴风雨的前兆,一场激烈的暴风雨已经在酝酿之中,真正的较量很快就要开始了。
一个是国际巨头,另一个是后起之秀,双方都不会轻易做出让步。
华为一让步,就是承认侵权,那么华为的产品、形象将一落千丈,国际客户不敢再买华为的产品,因为使用侵权的产品是有法律风险的。
对华为来讲,是退无可退,只有迎难而上。
所以华为和思科都不再谈了,开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外部资源。
华为表面上对思科非常强硬,私下里立刻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体检,万一美方的指责是成立的怎么办?当时负责华为研发的副总裁费敏,带着技术小组对自家的产品进行体检,体检完,华为高层的底气变得十足,因为大家发现自家的产品跟思科的产品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健康度非常高。
但思科并不接受这个结论:“你们自己体检,这个结论没有公信力,我们不接受。”
思科以及很多美国企业的经验就是,中国企业喜欢息事宁人,最怕惹上官司,“屈死不见官,冤死不告状”
。
在中国,司法诉讼是一个成本非常高的行为,有时候受得了经济成本,却受不了时间成本,所以很多企业一看要打官司就想息事宁人,说“你开个价,咱别打官司了”
。
思科以为华为也是这样,但是华为其实退无可退,再加上经过自己体检,发现自己的产品非常健康,华为于是挺起腰板,据理力争:你让我们撤回产品,这是可以商量的,但让我们承认侵权和赔偿,对不起,我们不接受。
什么?你要打官司?那我们陪着就是了。
在交涉的过程中,华为从美国撤回了已经销售的十几台涉嫌侵权的路由器产品,但在《华尔街日报》的报道中,华为主动从美国撤出产品的举动,被当作侵权的证据。
当时,美国媒体一窝蜂地指责华为一定是侵权的——在中国这么落后的地方,怎么可能出现这么高科技含量的产品?所以一定是模仿、抄袭、侵权的。
这种长期以来的狭隘观念导致美国业内一致认为华为偷了思科的技术。
美国几家最著名的财经媒体从这桩官司一开始,就对华为侵权做了确定性报道。
它们甚至怀疑华为如此大的一家公司没有上市,一定有不可告人的股权安排。
3前首席执行官布鲁斯·克拉夫林说:“这起案件引燃了烟,虽然并未酿成火势,但你需要知道烟从何而来。
让我们来看清楚,大多数美国人都认定思科是对的,而华为是错的——因为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去接受这种误导。”
美国有些人说不用看说明书就可以直接用华为的产品,所以华为的产品一定是抄袭而来的。
我觉得这个理由没有任何的道理,老司机不用看说明书,照样什么车都会开,因为车都大同小异,你能说奔驰抄袭了别克吗?
但是思科的工程师又找出了一个比较关键的“证据”
:思科产品里有个漏洞,同样的漏洞也出现在华为产品中。
这说明两者在底层架构上是一样的,这就是抄袭的证据。
不但当时美国媒体这么认为,我们国内相当一部分媒体也认为华为侵犯了思科的知识产权。
华为和思科的战争还没有正式开打,舆论战就先行了,第一回合,思科完胜,成功地让社会大众和媒体相信了他们的一面之词。
而且思科很鸡贼,他们专门因此拜访了中国信息产业部和深圳市政府,表明了捍卫专利技术的决心,希望得到中国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为了向中方施压,思科利用媒体舆论,把这件事上纲上线到考验中国政府是不是真正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意志。
换句话说,中国政府要是出手相助华为,思科就认为中国政府支持山寨产品,搞得中国政府进退两难。
靠着这种手段,思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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