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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蛋事件引发的舆论漩涡还没完全平息,另一个法律难题又摆在了小龙面前。
这次是人。
确切地说,是人和狗的对比。
事情源于合作社的一次内部会议。
会上讨论工资调整方案,有人半开玩笑地说:“咱们累死累活一个月,挣得还没铁蛋多。”
这话本是无心,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散会后,几个年轻工人凑在一起嘀咕:
“是真的!
铁蛋看病的钱,听说花了好几万!
咱们生病了,社保报销完还得自己掏钱呢!”
“铁蛋还有专人照顾,王翠花天天给它送饭按摩。
咱们加班累成狗,食堂的饭还难吃。”
“听说还有人给铁蛋捐款,好几万!
咱们工伤了,能有这待遇?”
这些话传到了小龙耳朵里。
他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牢骚,而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在当下社会,人的权利保障,真的比动物更完善吗?
更让他警醒的是,当晚首播时,有网友在弹幕里问:
“小龙律师,如果铁蛋是‘工伤’,那合作社的工人待遇是不是不如狗?”
小龙一时语塞。
下播后,他连夜查阅资料。
中国法律体系中,动物是“物”
,适用《民法典》物权编。
工作犬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被视为“特殊财产”
,但本质上还是财产。
而人,是权利主体,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法律保护。
理论上,人的保障应该更完善。
但现实呢?
铁蛋受伤后,刘家倾尽所有救治,村民们自发关怀,网络捐款纷至沓来。
而合作社的工人呢?李铁柱腰伤,虽然有合作社承担医疗费,但后续的康复、生活补助,靠的是刘家的“人情”
,而不是“制度”
。
更不用说那些签了劳务合同的临时工,出了意外,只能按《民法典》侵权责任索赔,过程复杂,赔偿有限。
“法律上人的地位更高,但现实中,有时真的‘活得不如狗’。”
小龙在笔记本上写下这句话。
他知道,这个问题必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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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小龙在首播里开辟了一个新专栏:《小龙说法:人与动物的权利边界》。
第一期,他就从“铁蛋事件”
切入。
“首先明确一点:在中国现行法律下,动物是物,人是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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