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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墨家讲义政,实际上是讲“利政”
,目的是“务求兴天下之利”
。
墨家对“义”
的解释很直接呀,义就是利。
《墨子》有《贵义》篇,专门谈义,义是什么,《墨子。
经说下》说:“仁,爱也;义,利也”
。
《大取》篇说:“有爱而无利,乃客言之也。”
义的本质就是利,舍利而无从谈义。
利是最高原则。
所以梁启超先生说:“利之一字,实墨子学说全体之纲领也。
破除此义,则墨学之中坚遂陷,而其说无一成立。”
(《子墨子学说》第二章《墨子之实利主义》)
应该说明的是,墨家讲“利”
,并不是一己私利,而是国家之利,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当时与墨家学派并行的还有一个杨朱学派,这个杨朱学派也很有影响,“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则归于墨”
。
天下人的言论和思想,不是追随杨朱去了就是追随墨子去了。
杨朱学派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
如果从身上拔一根汗毛对天下有利,这样的小事也不干。
这就是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想。
墨子呢,正好相反,墨子讲要舍身而利天下。
拼命反对墨子,骂墨子骂得最凶的孟子,也表扬墨子“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之”
。
为天下人的利益奔走劳碌,既使磨秃了头顶,走肿了脚后跟也不退缩。
墨子的兼爱兼利观,在当时也曾引起过很热闹的争论。
有一个儒家信徒名叫巫马子,是常常和墨子辩论的人,他曾就这个问题和墨子展开争论。
他说:“我跟你是不一样的。
我不能兼爱。
我爱邹人胜过爱越人,爱鲁人胜过爱邹人,爱我家乡的人胜过爱鲁人,爱我家里的人胜过爱我家乡的人,爱我父母胜过爱我家里的人,爱我自己胜过爱我父母。
这一切,都是因为越来越切近于我的原因。
别人打我,感到痛的是我。
我打别人,我就不会感到疼痛。
我为什么不设法去掉自己的疼痛,反而设法去掉别人的疼痛呢?所以必要的时候只能为了我的利益而杀别人,不能为了别人的利益来杀我。”
墨子反问巫马子:“你是打算把你的这些想法隐藏在心里呢?还是去告诉别人?
巫马子说:“我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想法呢?当然我会把这些观点讲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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