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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禄人,则枉法至一百二十贯者,处以绞刑,不枉法至一百二十贯以上,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朱元璋采取了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措施来惩治官员腐败,他掀起了一次接连一次的史无前例的反贪污反腐败的群众运动,诏谕全国,平民百姓可以直接向他本人举报官员的腐败行为,而且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有腐败行为的官员,把他们扭送到京师治罪。
所以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经常会看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押解着贪污的官吏走路的情景。
对贪官的刑罚是最厉害的,墨面纹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竿、抽肠、阉割为奴、斩趾枷令、常号枷令、甚至枭首、凌迟、全家抄没发配远方为奴、诛灭三族、九族等各种非刑全用上了。
在他亲自办理的两件高级官员贪污案-----洪武八年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连坐被杀的有七八万人,后一个案子中,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差不多全杀光了。
在反贪运动一开始,他就规定凡贪污六十两的,一律“剥皮食草”
,在衙前示众。
什么叫“剥皮食草”
呢?就是把贪官的皮剥下来,填上草。
贪官的皮是用来当“反面教员”
的,在官府的衙门里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景观:州县首长的公座旁边,各悬一个填了草的人皮模特,谁看了都毛骨悚然。
剥皮的场所,就设在州县衙门的土里祠里,所以土地祠就被称作“皮场庙”
了。
惩治腐败的法律如此严峻,是不是就把腐败风煞住了呢?没有,贪官照样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
贪官们“前仆后继”
,层出不穷。
明代惩治腐败的法网最严密,法令最严厉,可是明代出的大贪官也最多。
这里就只举一个例子,太监刘瑾大家知道吧?就是正德年间的那个最出名的大太监,他的官职是司礼监掌太监,差不多相当于内廷总管,当时人把他称为“立皇帝”
。
什么是“立皇帝”
?就是站在皇帝身边的皇帝,至于那个真正的皇帝明武宗朱厚照,就被称为“坐皇帝”
了。
站着的皇帝代行坐着的皇帝的职责,号令天下,权势大得没边了。
他后来倒了台,被抄没家产,抄出了黄金2987万两,元宝500万锭,银2。
59亿两,其余珠宝之类不可数计。
这些如果和他的法定收入一比较,会把你吓个半昏。
当时像刘瑾这样的太监,年薪不过二十两白银啊。
他的家财不算堆山成垛的珠宝,光是金银一项,差不多就是他几亿年的法定收入总和。
按现在的标准折合,一万两银子将近200万人民帀,这样算起来,仅是那2。
59亿两白银,就相当于518亿元人民帀。
这比明朝末年国库里的白银存量要多出了几十倍。
中国历史上的另外两位巨富官员-----汉朝家产42亿钱的董贤和家产30亿钱的梁冀,和刘瑾比起来简直就不值得一提。
有位学者综合了明史资料和《亚洲华尔街日报》公布的数字,推算出刘瑾的家产是1274亿人民帀,约15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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