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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员:为什么?
洪春:因为美国人不会给我们华人制定好的法律,所以我当州长后会为中国人制定好的法律……
上面这段对话记载在美国加州参议院一份题为《华人移民的社会、道德和政治影响》一份档案的第114页。
它清楚表明了移民美国的华人们的共同愿望。
李琬若投身政治的加州地区,从有美国历史起,就是华人与排华势力斗争的前沿阵地。
1876年,这里发生了一个重要事件并被美国人后来称为一场政治地震。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只不过是这件事让美国人感到紧张而已。
这一年的美国总统选举中,旧金山的一个投票点有位华裔在那个投票点投下了自己庄严的一票。
这位华裔本来行使的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但当时正值美国国会在调查华人移民情况的关键时刻,所以这张票就成了那些极度敏感的美国右倾反华势力大做文章的把柄。
这年11月21日的《纽约时报》对当时发生的事情作了详细描述:……发生在旧金山的第四选区里的一个投票站点。
正值投票紧张时刻,人们看到一名黄胰色黑眼睛的华人走过来,他没有向人透露姓名,只是微笑着走向投票室,向选举工作人员出示了选票并把它交给监票员,态度和蔼,但行动却十分坚决。
当时的监票员是查尔斯-高夫,他一看是位华人在投票,震惊和愤怒使查尔斯竟然一下讲不出话来。
查尔斯瞪大了眼睛,指望周围有人捡起石头朝这位华人投去,但显然没有。
查尔斯不得不自己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尴尬场面。
只听查尔斯怒喊道:我要查一查你的投票资格!
这时,华人礼貌地揭下他的帽子,就像有教养的绅士一样,耐心地回答查尔斯提出的所有问题。
然后,那位华人举起他的手,像白人一样作了宣誓。
令人自豪的盎格鲁——萨克逊的文明,就这样被这个小眼睛的中国人一抬手就给毁了。
他折叠好的选票,被轻飘飘地投进票箱。
一切都完了,生米煮成熟饭,一名华人已经投了票……
写到这里我想发笑。
因为美国的法律多如牛毛,细到你连说话放屁都可能触及法律限制,但这些多如牛毛的法律又常常可以使那些他们认为最需要限制的对象却能大摇大摆地顺利通过。
居住在纽约的王阿义算是其中另一位幸运者。
他到美国后与一名爱尔兰妇女结婚,并很成功地做着烟草生意。
他申请加入美国国籍那天,穿了一身地道的美国武服装,而且讲一口非常流利的英语。
王阿义的美国化装柬与流利的英语,给法官留下很好的印象,于是他的归化很快获得通过。
同样的例子,另一位叫霍新的华人在纽约申请人籍时也很顺利。
霍新是1863年到美国的,基督教徒,打算永久留在美国,他在内华达州还有一个银矿股份,所以法官在审查他的人籍文件时,印象很好而轻易地给了他美国国籍。
像王阿义和霍新这样的华人人籍方法,在当时华人中很盛行。
那些有愿望在美国生根的华人知道美国的法官很注重印象,所以在印象上大做文章。
27岁的韦恩也有这样的命运。
他在美国11年了,拥有一家洗衣店。
网为韦恩的英语不错,经常在法庭上和商业谈判中给人当翻译,所以他的口语听不出半点外国口音。
在申请人籍那天,韦恩精心打扮,把头上的辫子也剪掉了,佩戴精致的丝绸领带,头戴高级札帽.手持文明棍,他力求给人感觉是个标准的绅士。
效果果然不错,法官在记录他的入籍时这么写道:韦是个具有良好文明行为的中国绅士,他的身上已经彻底地美国文明化,所以同意他成为美国公民应该不是问题……韦恩又是个幸运者。
侥幸的还有。
发生在《独立宣言》诞生地的费城就有过下面的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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