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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事绝于曩代,壤隔于中土,《山经》莫之纪,《王会》所不书,博望凿空,徒寘怀于邛竹;昆明道闭,谬肆力于神池。
遂使瑞表恒星,郁玄妙于千载;梦彰佩日,秘神光于万里。”
又或曰:“夫印度之为国也,灵圣之所降集,贤懿之所挺生,书称天书,语为天语。”
再或曰:“虽有星光之照,岂如朗月之明!
苟缘斯致,因而譬月。
良以其土圣贤继轨,导凡御物,如月照临。
由是义故,谓之印度。”
(参见〔唐〕玄奘等著,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校注》,中华书局,2000年,上卷,第1—2页;下卷,第1046页;上卷,第161—162页。
)德国作家赫尔曼·黑塞(HermannHesse)在其颇具神秘色彩的作品《东方之旅》之舒缓而迷离的小说节奏之间也突然插入了一段神来之笔,说道:“我发觉参加了到东方的朝圣,表面上仿佛是一次明确而单纯的朝圣——但事实上,以它最广泛的意义来说,这次东方的远征,不仅仅是属于我的和现在的;这个由信徒和门徒所构成的行列,一直都在不断地走向东方,走向光明之乡。
许多世纪以来,这个行列都在走动,朝着光明的奇迹,而每一名分子,每一个小组,甚至于连我们全伙及其伟大的朝圣,都只不过是人类,以及朝向东方的、朝向家乡的人类精神的永恒奋斗中川流不息的一波而已。”
(参见〔德〕赫尔曼·黑塞著,蔡进松译,《东方之旅》,台湾志文出版社,1999年,第49页)。
[2]〔波斯〕鲁米著,梁永安译,《在春天走进果园》,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13年,第33页。
[3]晚清大学者海宁王国维氏,提出了“地下考古”
与“传世文献”
二重证据说,让三代的人文制度从文字、传说中跃然而出,令人耳目一新。
但是,此两重毕竟仍只停留在“器”
的层面,很难上透至“道”
的层面,故而徐达斯提出自己颇为擅长的第三重证据:比较文化学,“即把中国文化的起源放在世界性的文明演化的框架之内考察,对中国文化进行重新诠释、评估、定位,进而勾勒出华夏大道的本来面目”
。
(参见《道从这里讲起——〈薄伽梵歌〉解读与会通》,九州出版社,2013年,第54页。
)
[4]“欧洲种族主义者虽然没有任何考古和文献方面的证据,却已经虚构出了一个白皮肤的雅利安人种。
作为生活于欧亚草原的游牧部落,其中一支南下,侵入印度次大陆;一支东进,直至西藏高原;西进的一支,成了欧洲人的祖先。
其后,白皮肤雅利安人种的优越性被不断夸大。”
接着,他们认为这三支相揖而别的同一种群分别缔造了东西方的重要文明。
若是我们结合近现代以来的欧洲人的殖民史与侵略史,这种人种一元论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
[5]钱穆著,《国史大纲》上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65页。
[6]“灵知”
是徐达斯各类著作之核心概念,它介于宗教与哲学之间,近似于西方的Gnostiana,但又非完全重合。
质而言之,我以为最接近雷蒙·潘尼卡所提出的“宇宙—神—人”
共融的不二智慧,统贯天地—神—人,其文化特点,尤重祭祀、解脱,而与纯粹的宗教并不一样。
譬如徐达斯曾将它与宗教做了区分:“‘灵知’与现代的或西方意义上的‘宗教’概念不同,‘灵知’是完全东方色彩的、包罗万象、无乎不在的‘道术’,而‘宗教’只是‘灵知’的一个方面。
庙宇和信仰不过是构成远古灵知社会的一个方面、一个环节,但‘灵知’却远远超越了庙宇和信仰,它开物成务、覆载化育,使人与天地神明相参,加入到宇宙的生生演化当中。
在韦陀文化里,文化的最高成就、人生的终极意义并不是‘宗教’,但‘宗教’确实构成了文化和生活的一部分。”
(引言见徐达斯未刊稿《〈薄伽梵歌〉——开启华夏道术的天机》。
)
[7]参见本书第二章第七节《羽蛇和太阳鸟的世界》,第305—306页。
[8]“华夏上古之创世之神伏羲、女娲与西极梵土的韦陀造物之主毗湿奴、茹阿玛遥遥相印,若即若离之间,令人有扑朔迷离之感。
不同的语言,是否有可能在表述同一个主体?……华文‘伏羲’之‘伏’亦作雹、庖,古通包、胞;‘伏羲’之‘羲’,亦作希、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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