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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旧制度时期的行政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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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度实施期间,总督跟上司和下属都有书信往来,所有读过那些书信的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当时的行政长官跟我们现在的行政长官居然没什么两样。
这是类似的政治制度造就的结果。
大革命这道深谷将二者切割开来,但他们却好像已经逾越了这种障碍,挽住了对方的手。
那些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人同样如此,这是我的观点。
立法对人们精神世界的作用之大,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大臣们想对一切事务了然于心,并到巴黎亲自处理它们,这便是他们此刻的心愿。
这种心愿在时代不断发展、政府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迫切。
截止到18世纪末期,不管要在哪个偏僻的省设立慈善机构,相关的开支、章程和选址的监督工作,都要由总监亲自完成。
若是要设立流浪汉收容机构,那么被收容的流浪汉的姓名与其进入、离开收容机构的确切时间,也一定要让总监知道。
达尔让松先生在18世纪中期(即1733年)时就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大臣们需要处理的琐碎事务多得数不胜数。
不管是什么事,只要少了他们就办不成,要办成一件事,必须借助他们的力量;这些人手握大权,但若是他们掌握的知识不足以驾驭这样的大权,他们就不得不让办事员来处理所有事务,于是真正的大权就落到了这些办事员头上。”
送到自己手上的报告,单是把政务讲清楚是不够的,还要将相关个人的情况一并讲个清楚明白,这便是总监提出的要求。
总督会给自己的代理人写信,将报告中的内容当成自己亲自调查得到的真相一般,一字不落地对其复述一遍。
创造一千多种审查手段都是很有必要的,要不然便无法只待在巴黎便了解天下事,并指挥自若。
落实到字面上的文件已经够多了,行政程序更是缓慢不堪。
如果某个教区提出要求,想重修钟楼,或是想修葺本区神父的居所,一般要等到两三年以后才能得到批准。
不到一年就得到批准的情况,我还从来没见过。
有一份御前会议通过的判决书(1773年3月29日)中这样写道:“行政手续不断延期,耽误正事,这样只会造成一种结果,那就是民怨沸腾;但取消行政手续却是万万不能的。”
只有现在的政府官员才会对统计这么情有独钟,这是我原先的观点;原来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在旧制度实施末期,总督便时常收到人民寄来的印刷完毕的小报表,填写报表的工作则由总督的代理人和教区的理事完成。
总监的要求是,交到自己这里的报告必须对土地的性质、耕种情况、农产品类型和产量、牲畜数量、工业发展情况、民间风俗做出详细论述。
相较于现在的区长和市长在相同前提条件下给出的情报,通过这种途径得到的情报也是一样详细有余,准确不足。
在那样的情况下,总督的代理人往往会给自己辖区内人民的品性以恶评。
他们总是将这样的评语挂在嘴边:“农民们生来就很懒惰,他们工作只是迫于生存压力。”
行政官员们都很喜欢这类经济学说。
这些行政方面的言辞虽然隶属于不同的时代,却并无明显的区别。
二者都像流水账一样,文采欠佳,表达不清,缺乏筋骨。
撰稿人毫无个性可言,省长跟总督写的稿子毫无二致。
直到18世纪末期,狄德罗与卢梭那种特别的语言风格逐渐流行起来,在陈述一些十分复杂的内容时,也会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行政官员乃至财务官员也开始被这几位作家充满感情的行文风格同化。
到了这时,此前被乏味的官场套话充斥的官方文风终于朝温情感人的方向发展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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