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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的“痞子精神”
并不像有些人所设想的,意味着王朔笔下的人物乃至王朔本人就是真正的街头痞子、道德败坏的流氓。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讲到过,王朔的痞其实是来自最纯洁的纯情(见拙文《纯情和痞——中国新时期作家的双重自我》,载《文论报》1995年1月15日)。
表面看来,王朔的人物一个个嬉皮笑脸,一点正经也没有,对时下一切崇高、严肃、沉重的话题作毫无顾忌的调侃;但实际上,这些人的内心世界是非常真挚的,他们通常比那些高层次的文化人,那些高谈道德、理想、社会和历史的智识阶层人物要实在和正派得多。
他们的痞只表现在口头上、语言上,因为这个语言在今天已被彻底败坏了,已不再能够表达任何一种真正严肃真诚的意义了。
因此当他们以痞里痞气的语言揭示出语言本身的真实惨状时,他们反倒能够代表一种原则和标准,使那些正人君子们稍一反思就会自惭形秽。
当然,王朔的作品之所以获得“痞子文学”
的称号,还是由于他的影响主要在于他对语言的这种严肃性的强大的破坏力和杀伤力。
但这只是表面的。
要想真正深入地把握这种“痞子精神”
,我们决不可忽视王朔的另外一类较为严肃的作品,那才是痞子文学的真正土壤。
这些作品中,写得最出色的就是《过把瘾就死》。
这部小说无论是从对话语言的运用还是从人物心理描写的细腻准确(所谓“情感的逻辑力量”
)来说,都可以称得上一流水准,除了偶尔有几处语病之外,几乎可以和托尔斯泰的《克莱采奏鸣曲》并肩而立。
小说一开始就点题:“杜梅就像一件兵器,一柄关羽关老爷手中那种极为华丽锋利无比的大刀——这是她给我留下的难以磨灭的印象。”
(《过把瘾就死》,华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下引此书只注页码)这种比喻是奇怪的,但读过小说之后仔细一想,觉得恰当无比。
杜梅在小说中是中国现代爱情最典型最感人的代表,但这种爱是任何人所无法承当的,犹如一把杀人的利器,碰一碰都要重伤。
但这一点当事人在事先是怎么也想不到、预料不到的。
因为,“我”
和杜梅的结合完全是“顺其自然”
、自由恋爱。
当杜梅经过了半年的“毫不含糊”
的恋爱过程而向“我”
提出结婚时,“我”
虽然出了一身“冷汗”
,但由于“当时我还很年轻,不想太卑鄙,于是答应了她”
,后来才想到这是杜梅的一种“要挟”
,一种交换条件(你爱我,就得娶我)。
当然,这是我们的婚姻制度所规定的“正当权益”
,“我”
无法拒绝也没有想到要拒绝。
但杜梅绝不是那种以自己的身子和男人做交易的女人,也决不会满足于单纯法律上的“结婚”
,她要的是有最纯洁无瑕的完美爱情的婚姻。
所以,“新婚之夜,杜梅反复纠缠我一个问题:她是不是我心目中从小就想要的那个人?”
可以说,这就是杜梅衡量纯洁爱情的理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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