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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皮肤滥**”
(《红楼梦》中“警幻仙子”
语)之间所拉开的距离说到底只是一种白日梦的假象而已。
毫不奇怪,这样一种身体化写作,只能使她耗尽个人有限的生命力,由积极进取、冒险突围、自尊自励而跌落为自怜和自恋:“我从来都比较容易可怜自己,自恋正是我身上最美的气质”
(第148页)。
的确,卫慧的作品中常常爆发出难以抑制的自恋和对自己的“前卫”
形象的炫耀,她最乐于标榜的是:“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用越来越夸张越来越失控的话语制造追命夺魂的快感的一群纨绔子弟,一群吃着想象的翅膀和蓝色、幽惑、不惹真实的脉脉温情相互依存的小虫子,是附在这座城市骨头上的蛆虫,但又万分性感,甜蜜地蠕动,城市的古怪的浪漫与真正的诗意正是由我们这群人创造的。
有人叫我们另类,有人骂我们垃圾,有人渴望走进这个圈子,从衣着发型到谈吐与**方式统统抄袭我们,有人诅咒我们应该带着狗屁似的生活方式躲进冰箱里立马消失”
(第234—235页),在这些话中,“臭美”
之态溢于言表。
“我们”
,“我们一群”
,“我的朋友们”
,“这个圈子”
……一股势利眼的腐朽之气薰人耳目,我忽然明白媒体为什么要把卫慧炒得这么臭臭的了,这其中有一半要由她自己负责。
故事的结局是天天因吸毒而死,“我”
别无选择,准备动身去德国,去追随那个“陷阱”
。
但最后留下的一个问题是:“我是谁?我是谁?”
(第264页)卫慧已经知道(或自以为知道)了“我们是谁”
并为此自得,但她仍然为“我是谁”
而感到巨大的困惑,意识到这一点正是她的杰出之处。
敢于直接面对这一问题,这是一个优秀作家的标志。
然而,要真正进入这一问题,靠自恋和自怜是绝对不行的,单凭自己物质性的身体去进行试验也是不够的,对一个女性作家来说,她还必须更有力地发挥自己身上某种男性化的东西,即头脑和思想。
也许她并不一定要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去搞试验,但却必须在可能世界中用自己的想象力和领悟力做试验,去理解人、挖掘人和发现人。
卫慧对当代文学冲击的势头是很猛的,但底气未免还嫌不足,她用身体思想,但往往是迁就身体而丢失了思想。
她提出的是一个哲学问题,但她却缺少深入这一问题的哲学。
她从王朔、贾平凹、林白和陈染所达到的高度走出来,但一不小心又跌了回去。
她暂时还年轻,也有性格,但还未形成自己写作上的真正独立的人格。
她一边写一边想“看过我的小说的人该爱上我”
(《作家》1998年7期,第25页),这种心态绝不是好兆头,我想不出她以这种心态四十岁以后还能写什么(台湾的三毛四十岁就只好去自杀)。
当然,我仍然期待她写出进一步超越自我的作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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