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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
这院儿里咋这么热闹?新民!
新民!”
“我让你留著的野鸡翎子,给我留了没?”
只见一个头髮白的大爷,一边说著话,一边挤进了人群。
陈新民一看,乐了。
来人是胡同口的王大爷,平时上下班总打招呼。
今儿下班回来正好被他撞见车把上掛著的野山鸡,死活要留几根长翎子。
陈新民当时就答应了。
“留了!
王大爷,瞧您说的!
答应您老的事,我能不给您留著吗?”
陈新民说著,从门边压著的柴火堆里抽出几根近半米长的翎子。
正是野鸡尾巴上最漂亮的那几根!
这年头,老百姓对西医不太感冒,小病小热都用土方子。
这野鸡尾巴毛就是一种中药,专治中耳炎,俗称“害耳朵”
。
现在居住条件差,害耳朵是常见病,大人小孩都容易得。
王大爷家的小孙子就害耳朵,所以看到陈新民抓了野鸡,特意让他宰鸡时把翎子留著。
王大爷的出现,加上陈新民手里的翎子,人群里一些明白人已经回过味儿了。
有人问王大爷:
“哎,王大爷,这翎子是……?”
王大爷咧嘴一笑,露出几颗豁牙:
“嗨!
这不是今儿在胡同口乘凉,看见新民这孩子从外面抓了只野山鸡回来嘛!”
“你也知道,我家大孙子打小就害耳朵,就让新民宰鸡的时候,把这翎子给我留著!”
听到这儿,围观的邻居要是再不明白怎么回事,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行了,你们聊著,我家大孙子刚放学,我这就回去给他用上!”
王大爷接过翎子,又对陈新民感谢道:
“谢了啊新民!
有空来大爷家喝两盅!”
“得嘞!
您慢走王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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