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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就我所知,信中提到的信息很可能对出逃一事有着重要影响。
即使我有足够的时间考虑,我相信我还是会去。
我当时并没有时间细想,我看了看表,发现那班马车在半个钟头后出发,于是我决定立即上路。
要不是信中提到我的普罗维斯叔父,我必定不会前往。
我们先是接到了文米克的信,又忙碌地准备了一上午,为了避免出现意外,我无论如何都得去一趟。
我当时内心惶惶,不管收到什么样的信,我也难以理解其中的意思,所以我不得不把这封神秘的信又读了两遍,才机械地把保密这一点牢记于心。
我机械地听从了这道命令,用铅笔给赫伯特留了张字条,告诉他我马上就要出国远行,又不确定多久才能回来,便决定去看望一下哈维沙姆小姐,看看她怎么样了,很快即归。
写完字条,我抓紧时间穿上大衣,锁上房门,抄近路前往公共马车站。
假如我雇出租马车走大街肯定赶不上,但走了近路,我正好在长途马车从场院里出来时将它截住。
我是车厢里唯一的乘客,车厢里的稻草足有我的膝盖深,我随着马车颠簸,这时才清醒过来。
自从收到那封信以来,我一直心神不定,脑袋里一团乱。
我本来一个上午都在匆忙奔波,又忽然收到这封信,我更是不知所措。
早晨是如此忙乱,我一直在焦急地等待文米克的消息,等了很久,现在他的暗示来了,我反倒有些手足无措。
这时,我纳闷儿起来,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坐在马车里,是不是该去,是不是该马上下车返回,还琢磨着我怎么可以相信匿名信。
总之,种种矛盾在我心里徘徊,搞得我犹豫不定,我觉得在匆忙应对紧急情况的时候,人们都会如此;然而,信中提到了普罗维斯的名字,这一点决定了一切。
我想,如果因为我没去,而导致他受到了伤害,我这辈子都不能原谅我自己!其实我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只是自己没意识到而已,如果我那混乱的思维也可以思考的话。
到镇里时,天已经黑了,我坐在车厢里什么都看不见,双手受了伤,又不能坐到外面,这段旅程在我看来真是既漫长又沉闷。
我不想去蓝野猪饭庄,便在镇上一家没什么名气的小旅馆里歇脚,点了些晚餐。
在店家准备饭菜的时候,我去了一趟萨提斯庄园探望哈维沙姆小姐。
她的伤势依然很重,不过据说还是有所好转。
我入住的小旅馆是一个古老教会的一部分,我在一间八角形的小公共休息室里用餐,那个房间活像个洗礼盆。
我切不了肉,店老板便为我代劳,他年纪很大了,秃脑瓜冒着亮光。
于是我们两个聊了起来。
他还真是好心,竟把我的经历说给我听,当然也提到了那个众人皆知的传闻:我小时候的大恩人是彭波乔克,没有他,我就不可能交上如今这样的好运。
“你认识那个年轻人吗?”
我说。
“认识他!”
店老板重复道,“从他还是个娃娃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
“他还回这一带吗?”
“回呀。”
店老板说,“他常常回来见朋友们,却对那个一手栽培他交上好运的人冷眼相待。”
“你说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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