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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严重的问题摆在眼前:暗杀干爹的仇人是谁?萧天成和韩超均认为必是弥月沱王氏兄弟所为,金煜瑶却并不这么看,因为她从逃回的保镖口中了解到,干爹在田家寿宴上,遇见了庞龙的师爷吴福斋。
她认为凡是不希望萧天成能够坐稳飞龙会舵爷位子的任何一位掌堂,皆有可能。
而且她还提醒萧天成,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凶手究竟是王氏兄弟还是庞龙之前,决不可同时两面树敌。
金煜瑶在大祸临头之际表现出的与其年龄实不相称的沉稳与老练,不仅萧天成,就连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韩超,都大感惊异,暗生佩服。
金煜瑶当仁不让,把干爹遗下的重担挑在肩上,成为了第二任“飞龙会禁军总教头”
。
不想做飞龙会舵爷的白面书生萧天成在巴塔布和金煜瑶的鼓动和帮助下,抓紧建立和壮大自己的武装,满门心思想做飞龙会舵爷的庞龙,自然更不会闲着。
山堂议事,庞龙给了志在必得的王鸣剑一记窝心锤,为自己争得了三年宝贵时光,回到峡口寨后,深知手下的渔户帮,实乃一帮乌合之众,打打群架可以,真要和王鸣剑手下多达两三千人的船户帮刀对刀,枪对枪地干,自是以卵击石,难有胜算。
庞龙清楚自己的软肋,随即痛下决心,不惜血本,尽快拉起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
庞龙父亲庞大成,本是濑溪河与沱江交界河段一个小有名气的渔户帮掌堂,后来死于清剿官军之手。
庞龙小小年纪,便按帮规“世袭罔替”
,继任了峡口寨掌堂。
待他成人后,长得膀大腰圆,力大无穷,浑身上下黑乎乎犹如浑铁铸就,与他父亲一样,打起仗来从不惜命,抡着一柄镔铁大关刀死命前冲,勇猛无比。
所以凭着他那点三脚猫功夫,竟也能得到萧云雄的重用,在飞龙会中挣下了不低的名声。
庞龙心生愤懑之情,于他而言,也似乎有其道理。
自从他当上峡口寨掌堂以来,和萧云雄同生共死,共御清剿官军,闯**江湖多年,结下金兰之交,情同骨肉兄弟。
没想萧云雄恃强逞勇,前往成都打擂,武艺不精,被贺栋成打下擂台,一命呜呼。
老舵爷既去,少当家天汉未归,他自然而然萌生了取老舵爷而代之的念头。
却没料到一肚皮鬼点子的韩超,居然将萧天成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请回来做代理舵爷,帮规在上,他也只有干着急。
而更可恨的是王鸣剑那厮,仗着手下船户众多,即便老舵爷在世时,也从来没把他庞龙放在眼里。
如今老舵爷刚走,他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和自己争舵爷之位了。
好在自己一番话,堵得王鸣剑不敢为所欲为,还为自己争得了壮大力量的三年宝贵时间。
回到峡口寨,庞龙便开始按照自己的主意行事了。
他和官军打打杀杀多年,自然知道有枪便是草头王的道理,要想自重,便非得拥有自己的私家军不可。
他不顾飞龙会历代定下的藏兵于民,严禁骚扰百姓之祖规,利用截留下的银两暗中大肆招兵买马,悄悄派人上成都,下重庆购枪购弹,还将不少犯了命案逃亡江湖的浑水袍哥,黑道刀客延揽到自己手下。
他甚至还派师爷吴福斋暗中前往泸县县治所在地福集镇,向驻扎在镇上的江防军王盛昌营长购得三十支川麻杆七子快枪。
为与王修好,还时时派人送去有姿色的年轻女人、鸦片、山中野物,以及沱江与濑溪河产的各类鱼中精品,供王盛昌等几名军官尽情享用。
花去上万块白花花的银元,庞龙终于拥有了一支由亡命之徒组成的两百来人的雇佣军。
这支队伍除了棱标、大刀、明火枪、火药枪,还有几十支川麻杆,二三十支驳壳枪。
众弟兄操练时龙腾虎跃,吼声如雷,蔚为壮观。
为了使这支队伍显得更加威武勇猛,整齐统一,庞龙还依照自己的审美标准,独出心裁地给每个人做了一件胸前写着“勇”
字的号褂,打起靠腿,每人以黑纱帕包头,腰扎宽大的汗帕子,一个个显得孔武剽悍,杀气腾腾。
有了这样一支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私家军,庞龙就随时觉得自己应当是个顶天立地,威震江湖的大英雄了。
他从戏园子里弄来一套他最崇敬的武二爷的行头,把自己打扮成武二爷再世,身穿黑色密门对襟短靠,头扎英雄结,鬓边拖起水发,背上插把宝剑,腰里插一支德国镜面匣子,逢上赶场天往街上一走动,果真就粘住了满街人的眼睛。
金煜瑶的怀疑确有道理,巴塔布还真不是弥月沱王氏兄弟所害,而是师爷吴福斋给庞龙献的一计。
吴福斋去刘家屋基吃朋友的寿酒,席间恰巧碰见了巴塔布,二人龙门阵一摆,吴福斋灵机一动,顿时有了主意,一边陪着巴塔布喝酒,一边密派跟随飞骑赶回峡口寨报信,叫庞龙速带人到毛界岭设伏。
庞龙早就打听到巴塔布父女俩到重庆给萧天成购回大批洋枪,并在铁关口操练精兵,这就如同在他头顶上压上了一墩大石头,睡觉都不敢闭眼睛。
如今得着这样的好机会,既能轻而易举灭了不遗余力替萧天成训练亲兵的巴塔布,又能顺势把责任推到王氏兄弟头上,还能搂草打兔子,顺带白捡它几支崭新的德国镜面匣子,庞龙实在想不出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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