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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明朝和日本交恶,对日本实行禁止贸易政策。
日本就千方百计地进口中国商品,除了加强从其他贸易伙伴手中间接获得中国商品(如日本萨摩藩侵占琉球,控制琉球的中转贸易)外,还高调吸引中国私人船队来日贸易。
与官方的朝贡贸易相对应,东亚的民间贸易千百年来一直存在(有学者称之为“帆船贸易”
)。
商人冒险出海贸易,远涉沙漠,甚至进行走私活动,屡禁不止。
民间的贸易在补充官方贸易的同时,将东亚各国连接成一个经济体。
当然了,作为最大经济体的中国对这一幕视而不见。
只要藩属国守规矩、定期来朝贡,中国官府就满足了。
对于掩盖其下的经贸活动,中国官员不仅忽视,还刁难、谋取私利。
比如,中国官员私下对藩属国使团强买强卖商品,牟取暴利。
又比如,清朝地方使团向琉球使团索贿。
清朝初期,琉球使团抵闽,按惯例要向福建布政司衙门、闽海关衙门、粮驿道衙门奉送规礼银,总数达四千两之多。
这笔巨资是琉球的一大负担,害得中山世子尚质不得不向顺治诉苦:“贡船入闽,随带土产银两,贸易丝絮布帛等物,前明晚季,地棍作奸,倚藉乡官,设立都牙,评价各色,音语不通,低昂任意,常用丝绵,指为禁货,效顺属国律以倭奴,胥吏播弄,留难万端,以致银货空于白抽之手,官司縻系。”
还比如中国对往来礼节的苛求,对使团规格的要求,大大提高了藩属国朝贡的成本。
琉球被萨摩攻破后,琉球国小地穷,为了迎接中国册封使团,往往在几年前就预先做财政准备。
不够的部分,则或向日本萨摩藩借钱,或在本国民间筹措、接受富户的捐赠。
日本通过借贷逐渐加强了对琉球的控制。
久而久之,朝贡体系中的政治和经贸内容越来越远。
久而久之,中国走上了闭关锁国的道路,关起门来志得意满。
中国海禁政策的兴起,恰恰是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明朝。
表面的理由是防备倭寇。
事实上,明朝政府这么做,是想切断朝贡贸易之外的其他贸易渠道,维护朝贡体系的稳定。
在根本上,明朝深信自身能够自给自足,不需要对外贸易。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台湾统一后,清朝一度开放了主要防范反清势力的海禁,但为期不长。
康熙不久重新执行海禁,而这次是防范潜在的外国威胁。
如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颁布“禁海令”
,严禁华人出海,严禁贩卖船只粮食等给外人,禁止华人居留外国;对外商来华船只严加防范。
海禁政策的实质是尽量防范中外接触。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宣布将江、浙、闽海关的西方国家对华贸易事务集中于粤海关,广州自此成为我国海外贸易的唯一港口。
乾隆在谕旨中说:“多一市场,恐积久留居内地者益众,海滨要地,殊非防微杜渐之道。”
同时清政府严格限制出口商品的品种和数量,完全禁止出口的包括粮食、铜铁、硫黄、硝石、书籍等,丝及其制品、茶叶、大黄的出口量受到严格限制。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禁丝出洋:“严行查禁,倘有违例出洋,每丝过百斤照米过一百石之例,发边卫充军;不及百斤者,杖一百,徒三年;不及十斤者,枷号一个月,杖一百。
为从及船户知情不首告者,各减一等,船只货物俱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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