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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凌云喜欢穿这类衣服,有强烈的欲望也要让自己的朋友改变一下,只不过王必功没领情。
王必功抚摸衬衣柔软的面料,脑子里想像岳凌云穿这身衣服的形象,想着想着,嘴角往上翘,想笑,鼻子却酸了。
岳凌云身材粗短结实,皮肤粗黑,毛发浓密,一看就是从小经历田间锻炼长大的农家子弟。
他两眼狭长,嘴唇肥厚,最给人视觉冲击的是鼻子,鼻孔又圆又大冲着天,和人说话的时候两只鼻孔更像发声部位。
既便这样的生理条件,他从来是什么流行穿什么,什么名牌穿什么,甚至每年都找机会到香港扫货,让那些爱打扮的女人自叹弗如。
什么藏拙、扬长避短的原则他通通不放心上,他的自信让他震得住各类颜色式样夸张的衣服。
好几次他在娱乐场所出现,身边又伴个美妹,那架式让不少人以为是哪个港台三流明星准备登台献艺了。
王必功怀念岳凌云,无论如何,他今天都要把这件衬衣穿上。
轻软的衣服上身,站在穿衣镜跟前,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这样的词语从天而降,他伤感的情绪转移了,探究地盯着镜中人,那根本是换了一个人。
他本来就是个英俊的男人,棱角分里的下巴,笔直的鼻梁,宽阔的肩膀,浓黑的眉毛,挺拔的身材,衣服的柔软显出他的刚直,颜色的鲜嫩衬出他的好肤色,他将这件衣服的高雅潇洒完全展示出来了。
他甚至后悔没有早点穿上这件衣服,早一天穿上他会早一天明白“牡丹虽好,终须绿叶”
。
临出门,王必功看一眼墙上的钟,上班时间到了。
像是为了故意迟到,他慢条斯里地坐回沙发上,往老家挂电话。
来接电话的果然是母亲。
“妈,你起床了?”
“早起来了,正准备出门到公园跳舞,这么早打电话没什么事吧?”
“没事,没事,就是想问问你好不好。”
“你放心,我身体好得很,每餐都能吃满满一碗干饭。”
“那我就放心了。
对了,妈,嗯——你平时一个人呆家里有没有想我呀?”
王必功的语调有些老儿子的撒娇。
“你是我的儿子,我不想你想谁?天天都想你们的,今年你不带秀群和王锦回来过年,我这把老骨头就要爬火车去同你们过。”
“妈,你儿子也老了。”
“谁说的,我的儿子年青有为……”
王必功悻悻地放下电话,长长吁出一口气。
他以为这世上起码有一个人能记住今天是他的生日,现在看来是没指望了,连生他养他的亲娘都不记得了,还指望谁啊。
要放在往年也没什么,他过了太多个自己也不放在心上的生日,可今天意义非常寻常啊,他要跨越的是一座大山,一座分水岭,前边走这一段有些稀里糊涂有些差强人意,后边那一段呢?是不是连前面这一段也不如?他的心晃晃****,落不到实处。
四十岁了,他容易嘛?!
王必功上班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
他谨小慎微中规中矩求“上进”
求了半辈子,目前也就是个副处长。
他们这个处有一名正处长,三名副处长,他是三个副中的一个,而且是年纪最大的一个,最年轻的那位只有三十二岁。
这一认真思量没法不让他泄气。
好像为了显示他的迟到,王必功从大办公室中间穿过去,一路上跟手下人点头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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