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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必须让自己惊醒,让自己被激活,永远能够看到、听到、嗅到、尝到、触摸到什么,就像我遭遇奇迹时检验自己是否在梦中一样。
我必须走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这一个大睡袋,洗洗脸,刷刷牙,走到外面刺眼眩目的感觉中去。
我知道,出外旅游是无济于事的,任何旅游都不会陌生也没有危险,不过是把电视机里的良辰美景来一次放大的复习;酒吧茶馆的社交也是无济于事的,任何社交不会陌生也没有危险,不过是把电话筒里寒暄客套来一次面对面的可视性复习。
我甚至明白,读书和写作也不管用,这些文字运动能滋养我的大脑却可能荒废了感官,让我的眼睛、耳朵、鼻子、口舌、肌肤等等过早地机能衰退。
我羡慕阿梅。
她是一个身体小巧的女人,永远微笑并且对人关怀备至的女人,身为香港教授却总是活跃在中国、印度、孟加拉、菲律宾、韩国乃至巴西,哪里有苦难哪里就有她,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她踏着一双旧式凉鞋的赤脚,完全是一个风尘仆仆的女甘地和女格瓦拉。
她在大学里拿着据称“自己一说就脸红”
的高薪,一个月几万元,但清贫得家徒四壁,一张旧书桌旁边,只有几大箱市面上最便宜的方便面,省下的薪金全部变成了组织活动经费,变成了抗议独裁者和跨国投机资本的宣传品,变成了印度乡村学校的校舍和中国贵州乡村种植的百合——她带着学生在街头推销这些百合,再把所得寄还贵州。
她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但在教室里转身板书的一刹那都可以睡着,醒来后照常写字,不为任何学生察觉;开一场会可以睡上二、三十觉,每次在别人前一句睡着然后在别人后一句醒来,接上别人的发言,居然可以不跑题。
正因为如此,任何身强力壮的大汉,跟着她不到三天就要累得趴下,都怯于跟着她奔波于死亡边缘,包括在孟加拉翻车,从菲律宾土匪的枪弹下逃脱。
我也羡慕大头。
他永远快乐、永远吹牛皮并且永远在女人那里糟践自己,直到结婚和移居美国以后也积习不改。
他在剧团当画工时就成天泡在女演员宿舍楼里,被她们赶出来以后,操着电钻在每间寝室的墙上打洞,猖狂地宣称自己就是要偷看她们,偷看她们换衣和洗脚,当然更激起她们的惊慌。
他经常搭拉着脸,为偷看而诚恳道歉,让对方又羞又气,最后好容易下决心原谅了他的过失,却发现他不过是编个故事逗个乐,于是恨不得拔他的毛和抽他的筋。
总之,他有很多这样的诡计来博取女人的羞涩、气愤、同情、快活、疯傻以及惊吓,逐一加以享受,笑得自己在**翻斤斗。
他当然也是在玩一种危险的游戏。
尽管他喜欢女人但并不喜欢同她们上床,尽管他觉得女人的可爱在于风情各异和仪态万千而无关乎老少美丑,但男人们不相信,女人们也不相信。
他说自己偶有失身,至今一回想起事后洗洗刷刷的气味就要作呕。
人们不信。
他说自己曾经在一个电影制片厂被两个新潮女士追着要强奸,好容易才逃出虎口。
人们更不信。
他最终被一个女兽医的丈夫顶在墙上,脖子上被割得鲜血淋淋,差一点就像只鸡被人放了血。
如果仅从感觉开发的角度来说,我还羡慕很多人,很多生活,甚至是监狱里的生活,灾难中的生活,战场上的生活,在阿尔卑斯的雪崩下逃生的生活,或在太平洋的海啸中脱险的生活。
但我发现,无论是苦行者的冒险还是享乐者的冒险,凡是我羡慕的生活总是最靠近死亡的生活,投入其中,需要生的勇气同时也是死的勇气:生与死是如此相邻。
我害怕死,其实也害怕生,终于明白生并不比死更容易。
我肯定会拿出种种借口来逃避那些生活,逃避新的开始。
对孩子的责任,对父母和妻子的义务,还有朋友的托付和单位里的公务,还有生活所必需的钱……都是逃避者很正当的理由。
我甚至可以义正辞严地说服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把陌生和危险当作目的?为寻找什么感觉而离家别友是否过于自私?
我当然没有说错。
一代代人就是这样说服自己的,于是心安理得地积攒着和守护着自己的小幸福,不愿再把脑袋探出生活陈规之外;心安理得地在职业稳定、地位稳定、家庭稳定等等之后把自己渐渐变成没有躺在医院的植物人,然后把自己声称对其负有责任的亲友也逐一变成这种植物人——送入无痛的死亡。
人似乎只能在两种死亡中选择。
肉身的死亡,或是感觉的死亡——“这是一个问题(莎士比亚语)。”
我还没有做出决定,还得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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