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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陈维则理直气壮地捍卫前者。
他说:“只有不怕死的人才敢于自杀。
我从骨子里是一个军人,我最明白这点。
我对人生的看法是:如果不能战死疆场,马革裹尸还,那么就宁肯死在情人的**--我就主张这么做:爱上一个女人,那么就用实际行动向她证明,为了爱她,而不惜一死!”
斯茵当然是奋力驳斥,进一步阐述自杀是软弱和无能的表现,至少是缺乏活下去的勇气……但她越说越没有自信心。
对方那气壮山河的大男人气概,把她小女子一般蝼蚁偷生的念头彻底压下去了!
陈维则确实像一个标准的军人,他父亲就是戎马一生的老将军,满门老小也无一例外地穿上了军装。
他本人十六岁就进了部队,二十一岁已经当上了某部通讯连的副连长。
他所崇尚的人生境界,更是非同凡响,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一个标准的男人,其表现只看两个方面:战场上和情人的**。”
按理这般匪夷所思、离经叛道的浪子,在那个时期应该受到严厉无情的批判,但陈维则的父亲是军区首长,在等级森严的部队里,自然为儿子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陈维则生得威武雄壮,浓眉大眼,鼻直口方。
他穿着一身加大号的干部制服,四个口袋棱角毕现,裤缝笔挺,在女兵成堆的通讯连里,也是引人注意的对象。
但他却对女人目不斜视,直到那个叫肖宁的北京姑娘出现,才是他命中的翘星,前程与仕途都出现了巨大的转折和危机。
肖宁的父母都是驻外武官,门弟与陈家堪称相配。
但这独生女并未跟着双亲周游列国,而是寄读在爷爷奶奶家,于是从小养成了骄奢**逸的性情。
红卫兵时代就常骑着一辆凤凰二六单车,在北京城里跑得飞快,背后跟了一群半大小子,嘴里打着呼哨,沿途“刮水獭子”
,即抢掠行人头上戴的皮帽子。
活像一个女匪首带着一群打家劫舍的小喽罗,在街头呼啸而过,行人见了纷纷躲闪避让不迭……后来在京城闹得不像话了,就凭着一张二指宽的纸条,被父亲的老战友送进部队去当兵,恰好分到陈维则的通讯连,两个人便闪电般地恋爱上了!
轰轰烈烈,死去活来……
这也是命定的劫数。
有肖宁这样性如烈火、变幻无常的女人,就有陈维则那样一往情深、赴汤蹈火的男人。
他们的感情持续了不到一年,其中的反复跌宕却数不胜数。
每当肖宁挥剑斩情丝,陈维则就会上演一出殉情自尽的大戏。
决非装疯卖傻,更不是虚情假意,而是真正的壮怀激烈。
第一次是没经验,吞下整一瓶安眠药,却没伴吃镇静剂,半夜里便呕吐不止,连忙送到团部卫生所去急救,又是灌肠又是洗胃。
第二次也很邪门,连部派了卫生员跟他住一起,居然被他偷了一瓶安定吃进去。
幸亏卫生员发现得早,急忙又把他背进了师部医院。
第三次就更加骇人听闻了,竟用手枪打穿了自己的肺部!
这下住进了军医院,动手术取掉右半边肺。
肖宁感动得跑到连部后山上,摘了一大抱野花送给他,两人相拥而泣,泪水沾襟,又发了一通山盟海誓,最后却依然故我,背道而驰。
唉!
这两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妖精!
但部队却得严明纪律,即使官官相护,也有个限度。
军区专门为此发了一份通报,不仅给了陈维则严厉的处分,还牵连着陈父也被点了每。
老将军一怒之下,与这逆子断绝了父子关系,把陈维则也遣送到地方上。
那年头,这般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哪能再留在军队里毁我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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