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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马含糊地说。
快马的猎枪从没响过。
他的牛角总是装满火药,时间一长,他担心火药潮湿,就倒掉另换。
他的黄铜弹帽总是亮晶晶的,闲时就擦啊擦啊,不让它们沾半点灰尘。
可他一次也没有开过枪。
他只是瞄准。
就像一个老练的猎人伏在丛林里,耐心地等待着射击的时机。
“你给我好好瞄准!”
快马严厉地呵责小狗,“这样瞄,你看——”
快马端起枪,眯起一只眼睛。
一旦瞄准,他就变成一座石雕,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环境,唯有睁开的那只眼睛跳跃着火星。
枪口对着远处的村庄。
村庄悠然地冒着炊烟,好像一个和平的老人,宁静地抽着烟斗。
谁也没提防这凶恶的枪口。
据说,快马有血债。
村长刘大健被还乡团活埋,他娘知道是谁干的。
审判快马时,乡政府要老太太作证。
老太太闭着眼睛,泪水哗哗地流,却用力摇着头,死命钻回人群去。
这样,快马就免了挨枪子儿。
那时他刚死了老婆,女儿只有两岁,整天整夜地哭。
老太太住在快马对门,听见这哭声就深深叹息。
没人知道快马究竟干没干那事,但是,快马却牢牢记住另一桩血案。
他本是贫农,年轻时在财主家当长工。
东家对他很好。
最叫他感动的是,某年中秋节,东家给他两个月饼,他没舍得吃,回家捎给他娘。
东家知道了,夸他孝顺,又给他两斤月饼。
快马崇拜东家,认为做人做到这样,可以算圣人。
哪晓得这圣人是潜伏的日本特务。
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八路军武工队翻墙进来,用大刀将他砍了。
当时快马在场,大刀一挥,东家的人头落地,滴溜溜旋转着向他奔来。
奔至脚边,那人头瞪着血红的眼睛,张开嘴巴咔嚓咔嚓啃他鞋子……
这惊心动魄的场面快马一辈子也忘不了。
他得了一种奇怪的脑病:只要一睡着,就梦见那人头啃他脚。
醒来,他对着茫茫夜空起誓,今生今世定为东家报仇!
他安慰了亡魂,方睡得安宁。
快马参加了还乡团。
对于这个选择,快马义无反顾。
他是条汉子。
有时候,人格因素比历史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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