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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吃了一惊,收住九节鞭,环目四顾,只见荒坎上站着一个约摸二十五六岁的精瘦汉子,手提盒子枪,枪口还冒着一缕蓝烟。
显然,那一枪是他打的。
“小伙子,功夫不错嘛!”
精瘦汉子冷笑道。
他一身绸布衣衫,收拾得很利索。
身后站着七八个年轻汉子,人人手中都有盒子枪。
看来他是这伙人真正的头。
“看看我这功夫胜不胜你!”
精瘦汉子说着,扬手一枪,年轻汉子手中的九节鞭断成了两节。
先前那个壮汉捂着胳膊走过来,朝精瘦汉子说:“四爷,把这狗日的撕了!
他伤了咱们许多弟兄。”
壮汉的胳膊挨了一九节鞭,此刻疼得钻心。
精瘦汉子没理壮汉,走下荒坎,来到年轻汉子跟前,说道:“跟四爷上山一趟吧。”
年轻汉子没动窝,两眼瞪着精瘦汉子。
“咋的,你还想尥蹶子!”
精瘦汉子晃了晃手中的枪。
年轻汉子怒而不语。
“带走!”
精瘦汉子喝令一声。
便有几条汉子拥了过来。
年轻汉子没有反抗。
他明白拳头再厉害也对付不了枪子。
他束手就缚,任凭土匪给眼睛蒙上黑布......
刘十三原本不是职业土匪,他是个杀猪的。
这个职业不管是否能挣钱,却有一个最大实惠处--就是嘴不受穷,天天有肉吃。
有肉吃自然是美事,却把嘴惯馋了。
一旦没了肉吃,不光嘴受不了,肚子也受不了。
民国十八年(1929年),关中遭了大年馑,春旱连着伏旱,伏旱接着秋旱,两茬庄稼颗粒未收。
第二年夏天落下了一场透雨,人们呼儿唤女把从牙齿上刮下来的粮食种到了地里,盼着能有个好收成,好度过荒年。
谁知快到收获之际,闹了蝗灾,铺天盖地的蝗虫一夜之间把地里的庄稼吃光了,只剩下了光杆杆。
这才真是雪上加了霜!
村里不见了炊烟,刘十三别说杀猪,想杀个老鼠也寻不见,只好拿上杀猪刀去剥树皮煮着吃。
他的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怎能咽得下树皮,相继而亡。
他也是吃惯肉的嘴,现在去吃树皮,实在难咽下喉咙眼。
就在这危困之时,村里几个常出没赌场的红五锤六饿得皮包骨头来找刘十三,请他出山,带着他们去抢大户吃香的喝辣的。
刘十三干的是自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营生,有的是胆量,可一听去抢人,头摇得似货郎鼓:“那不成了土匪?干不得干不得!”
红五锤六们说:“这会命都难保,还管他啥土匪洋匪,能有啥吃就他妈的肚肥!”
平日里红五锤六们在牌桌上捞钱,常去照顾刘十三的生意。
日子久了,他们跟刘十三成了铁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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