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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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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曼
沃尔特·惠特曼(1819—1892),美国诗人,背离传统诗体,勇于创新,其诗作描写了劳动阶层的生活,表述了强烈的民主精神,对中国新诗创作产生影响,作品有《草叶集》《桴鼓集》等。
每一个伟大的民族都有她的诗人:莎士比亚、歌德、普希金、但丁[118]、雨果、李白——这些名字几乎像国旗一样,飘过它们的国家。
在美国,许多人相信,沃尔特·惠特曼占有这一独特的位子。
在我看来,这里面具有戏剧性。
因为,在我有生之年,沃尔特·惠特曼在新泽西州坎登破旧的小房子里去世,几乎不为读者大众所知,即便有知道的地方,也大都把他看作一名声名狼藉的、相当不纯洁的角色。
实际上,他是清白无辜的——他的朋友们几乎都这么说。
此外,与多数诗人比较起来,他是基督教美德的模范。
他没有恶行或坏习惯。
他从不咒骂、不抽烟、不赌博、很少喝酒。
他主要的消遣是乘坐百老汇大街的马车。
惠特曼1819年出生于长岛亨廷登附近的一座灰木瓦的简陋小屋,但他少年时代大部分时间在布鲁克林度过,因为他父亲在那儿盖房子。
到20岁时,他学了印刷工手艺、教书并创办一份报纸——自己写、自己印刷、自己骑着马发行。
在接下来的9年里,他在印刷所、新闻编辑室或纽约和长岛各类报纸的编辑部工作。
的编辑部工作。
最后两年,他是布鲁克林《鹰报》的编辑。
在此工作期间,他写了一些感伤的诗歌。
然而直到29岁,其他人都未曾想到,他会成为一位大诗人。
亨廷登镇上的每个人都认识沃尔特·惠特曼,每个人也都喜欢他。
他身材魁梧、身体强壮、体格完美。
他的脸部和头部如大自然赋予他的美丽。
他得以闻名的一件事,是他对待工作的态度极其漫不经心。
有一天下午,他一直在工作没有去游泳,那是因为他上午已经乘坐百老汇大街马车在富尔顿渡口来来回回闲**,或者在曼哈顿大街上上下下转悠。
他的一位雇主说:“假如这孩子发烧或害疟疾,他一定会懒惰到不肯发抖的地步。”
这一坏名声随着他长大。
惠特曼为什么离开《鹰报》成为一个谜团,人们可以看到他的个性在这一谜团中很清楚地呈现出来。
他是一位自由土壤党[119]的民主党党员,他要求新设立的州把奴隶制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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