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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驻军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毕竟青荻野上能吃的作物一样都不长,交通又不便,再不放些好处出来,根本就没人愿意做这份工。
所以,每年抓两个倒霉鬼斩首示众,昭明军法如山,上下都过得去也就罢了。
那些私运出来的青荻,第一买家自然就是到列缺城里碰碰运气的混混们——列缺城每年都有成千上万这样的人在游**,他们不肯从新兵一刀一枪杀出战绩来,又没有出身保荐,只好做无数人做过的梦——被某个将军一眼看上,擢为亲兵,从此飞黄腾达。
“好啊。”
我点头,“我有个朋友原先也是做这个的,后来混好了洗手不干了。”
“嘿嘿,你说的就是那个耶雄吧。
行啦行啦我知道了……唉,十个提到他的,有十一个张嘴就是‘我有个朋友原先也是做这个的’……我去帮你打听,你歇歇吧。”
车主女婿似乎后悔开口给我介绍这条路,本来憨憨厚厚的脸上有了点瞧不起的意思。
真难堪,我确实认识耶雄,不过我忘了,他已经不是我的朋友了。
耶雄是大哥路上捡来的爱将。
他和我同岁,比我还小了月份,年纪轻轻的,跟着一票走私贩子在列缺城里卖青荻,他的同伴看见了值日官,知道跑也跑不了,就一起跳开,喊着“不买不买,滚开滚开”
,耶雄反应过来的时候,值日官已经把绳子套到他的脖子上了。
耶雄不争,也没说话,只看准了他的同伴向值日官解释的当口,扑过去一口咬住了他的脖子。
大哥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经过的,据大哥说,现场挺惨烈,有人扯着耶雄的头发,有人卡着他的脖子,有人在扯他手上的绳索,他咬不下去,也绝不松口。
后来有人用刀锋直接撬他的牙齿,硬是撬下来一颗犬齿,但没有用,值日官们也烦了,不想再留活口了。
这时候大哥看不过去了,觉得手下们笨成这样太过耻辱,过去捎带手帮了个忙,一拳砸在耶雄鼻梁上,顺手把他的下巴骨给下了,然后那些人就拿下了耶雄。
大哥闲着没事,又一抬手把他下巴给推合上了,就问他,“这几个人是你什么人?”
耶雄说,“不认识。”
大哥火了,“不认识你咬人家咬得跟烂梨似的?”
耶雄嘴很硬地回答,“我高兴,咬人好玩。”
大哥说“真没人家什么事,我就放人了?”
耶雄说“你随意。”
大哥乐了,打招呼说“这孩子我要了。”
大哥收买人心也是有一手的,耶雄当时状如恶犬,他就随随便便地把耶雄往我面前一带,向他介绍:“这是我二弟,你们年纪差不多,或许谈得来,你在他这儿住两天,想吃什么玩什么,跟我打招呼。”
我后来常常后怕,大哥不怕这小疯狗把我给咬死吗?可那时候很高兴,献宝一样地把好吃的好玩的都拿给他,鼓励他和我一起探索宇宙与人生的奥妙。
耶雄没辜负大哥的眼光,他现在是中路军里最年轻的将领。
可他辜负我的眼光,我曾经大惑不解地问他——“为什么你明明知道大哥是拿你当刀使,我拿你当朋友待,你还是选了大哥不选我呢?”
他回答了一句很玄的话,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是夸我还是骂我,他说——“你真的很了不起,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能接受自己是个废物的。”
是啊是啊,我确实是没用的人,我全部的坚持也不过就是非去青荻野不可,可人家一年跑一趟,还要从驻军刀枪下面抢过一份生计。
我看见了那些贩运青荻的车,是可以两辆拼成一辆的那种,轮辐比普通马车宽了很多,想来是为了过沼泽准备的。
车里头的货物多半是女人用的胭脂花粉首饰一类,还有烈酒、火油和药材,这些应该是高利货物里风险最低的一些,如果贩卖刀具和毒药,万一抓到,真的会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我交付了车钱,他们给我指了两个酒罐之间的空地,未来的一个月我会在这里窝过去。
“不要怕,如果见到巡查的,就说你是列缺城出来的,认识某某。”
车主女婿向我告别,“别再说你认识耶雄了,那种人不是我们能见到面的。”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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