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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有如面临一件荣誉攸关的大事(而且像在恪守某条家训似的),执意绝口不回答有关她白天干些什么的问题,在这一点上讳莫如深,但她有一次对斯万说起一位女友,奥黛特应邀去她家做客,只觉得整座屋子都是那个年代的味儿。
斯万问她是哪个年代,她又说不上来。
想了好半天,她才回答说是中世纪风味。
其实她的意思无非是说那座房子有很多门窗嵌板之类的木构件。
过了一阵,她又对他提起这位女友,语气有些犹豫,神情却颇狡黠,这种语气和神情我们并不陌生,比如说你头天晚上刚和某人一起进餐,此人的名字谁也没听说过,可是瞧晚宴东道主的神气,仿佛以为此人名头挺大了,说话的对方应该知道自己是在和谁说话,那么你援引此人的话时,就会有这种语气和神情。
且说奥黛特对斯万说:“她有一间餐厅……是……十八世纪的!”
不过她觉得这餐厅很难看,光秃秃的,仿佛建筑还没竣工,女士们坐在里面看上去很丑,这种风格想来不会行时。
后来,她第三次说起这位女友,并且把这间餐厅的设计师的地址告诉了斯万,她说等她有了钱,想请他来看看能不能也给她设计一间餐厅,当然不是跟那一样的,而是她做梦也想,可惜现在的宅子太小,根本安放不下一座大餐厅,里面要有高高的餐具柜,文艺复兴时期的家具以及跟布洛瓦城堡里一样的壁炉[146]。
就在这一天,她无意间把自己对斯万住在奥尔良沿河街的看法漏了出来;原因是斯万先批评了奥黛特的女友所热衷的是仿古风格,而不是路易十六时期的样式。
“其实,”
他说,“尽管这种样式不时兴了,它还是可以让你觉得很可爱的。”
奥黛特接口说:“你总不见得想叫她也像你一样,住在破家具和旧地毯中间吧。”
在她身上,布尔乔亚顾忌舆论的本色和交际花附庸风雅的趣味相比,毕竟前者占了上风。
凡是喜欢摆弄小玩意儿,喜欢诗歌,鄙夷斤斤计较,渴望荣耀和爱情的人,都是她眼中的精英,优越于其他人。
一个人不用真的具有这些趣味,只消如此声称即可;某人在共进晚餐时告诉她,自己喜欢闲逛,喜欢把玩陈旧的古玩,还说自己和这个商业化的时代格格不入,因为他不会为自己谋利,他其实是应该属于另一个时代的,等等等等,那她回到家就会说:“这个人真了不起,那么敏感,那么细腻,我以前可没想到!”
她一下子对此人青眼有加,引为知交。
但像斯万这样具有这些趣味而嘴上不说的人,却遭到了她的冷遇。
诚然,她也承认斯万不看重钱,不过她会噘着嘴添上一句:“他呀,就是另一回事喽。”
原来,她凭想象判断某人是否淡泊名利,无须观其行,只消听其言。
斯万常常感到自己无力使奥黛特的梦想成为现实,所以他想至少应该做到让她乐于和他在一起,不去反对那些浅薄的想法,尽管她的趣味可谓无所不俗,他却从不表示异议,反正只要是出于她之口的,他都喜欢,甚至为之入迷,因为这个女人的内心世界,正是透过这种种带有个人色彩的小地方展现在他眼前,使他得以看见的。
所以,当她因为要去看《托帕兹女王》而脸带喜色,或者生怕错过一个花展,一次午茶——王宫街茶室的这种配松饼和吐司的英国式午茶,她认为对一个淑女而言,偶尔缺席一次都是极大的失礼——而目光变得既严肃又不安,并且很固执的时候,斯万就会像我们看到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或者一幅神情惟妙惟肖的肖像画时那样心软得要化开来似的,觉得奥黛特的心灵世界充分地显露在了她的脸上,忍不住要去捧住这张脸吻她的香唇。
“噢!我的小奥黛特要我带她去看花展,她想让人欣赏她的美貌,行,我一定照办,在她面前我敢不从命。”
斯万视力稍有不佳,所以在家工作时得戴眼镜,到社交场合为保持仪容,就换成单片眼镜。
她第一次看见他眼眶里夹着个镜片时,情不自禁开心地说:“我觉得一个男人呀,没得说的,戴上这个就有风度多了!你可真儒雅!你看上去整个儿就是个绅士。
就缺个爵位喽!”
说最后那句话,她略微有些遗憾。
斯万喜欢奥黛特这样,好比假定他爱上了一个布列塔尼姑娘,他就会兴致盎然地看她戴着头饰,听她说她信鬼。
在这以前,正如许多艺术品位与感官享受分道扬镳的男人一样,斯万分别满足两者的做法之间,存在着一种奇怪的不协调现象,他愈是欣赏风格细腻的艺术作品,陪在他身边的女人愈是举止粗俗,他会领一个小女仆坐在楼下包厢里,去看一场他想仔细聆听的颓废派歌剧的首演,或者印象派画家的某次画展,而且心里在想,换了一个上层社会的淑女,她不见得会懂得更多些,却未必肯这么安安分分地不出声气。
可是自从他爱上奥黛特,和她情投意合以来,他恨不得跟她两人合一心才好,于是就尽力让自己去喜欢她所喜欢的东西,不仅模仿她的习惯,而且以她的观点作为自己的观点,觉得这样做其乐无穷,不过,由于这些观点并不曾扎根于他知性的土壤,它们在他心中唤起的就只是他的爱情,正因如此,他越发喜欢它们了。
他之所以去看《塞日·巴尼纳》,找机会去听奥列维埃·梅特拉指挥的音乐会,都是为了感受想奥黛特所想、分享她的趣味的甜蜜滋味。
她所钟爱的文艺作品或旅游景点,自有一种吸引他靠近她的魅力,他觉得,那些完美的杰作固然有其内在的魅力,但唯其无法让他联想到奥黛特,比之前一种魅力就少了一份神秘感。
况且,他既已听任年轻时代的精神信仰趋于式微,进入社交界后所受的怀疑主义思潮的影响,不知不觉地渗透了进去,他认为(至少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是这么认为的,以致现在还常这么说),我们趣味所指的对象本身并无绝对价值可言,一切都与所处的时代和社会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由当时的风尚而定,其中最低俗的东西,价值未必就比一般人认为最高雅的东西来得低。
他觉得,奥黛特把出席花展开幕式的请柬看得这么重要,并没有什么可笑之处,不见得比他当初应邀在威尔士亲王府共进午餐时受宠若惊的样子更矫情,甚而至于,他认为她对蒙特卡罗或里基山的一往情深,相比于他对她想象中很丑陋的荷兰,以及她觉得死气沉沉的凡尔赛宫的兴趣盎然,也未必有多么不合情理。
因此,他决定不去荷兰和凡尔赛了,心里乐滋滋地想着这是为了她,只要能和她同感觉、共爱好,他在所不惜。
韦尔迪兰府上的社交圈,就如所有围绕着奥黛特、在某种意义上是使斯万得以看到她、与她交谈的渠道的物事一样,让斯万感到喜欢。
那儿的一切娱乐消遣,吃饭,听音乐,打牌,化装夜宵,乡间出游,剧场看戏,乃至极其难得的为那些讨厌家伙举办的盛大晚会,其中最本质的内容就是有奥黛特在场,就是能见到她,能和她谈话;韦尔迪兰夫妇邀请他到府上做客,真是给足了他面子,他在小圈子里比别处感到更怡然自得,他试图把一切都归功于它,因为他自以为是心甘情愿毕生和它如此常有来往的。
不过,虽说他不敢设想——生怕自己不会相信——他将永远爱奥黛特,至少他假设自己将永远和韦尔迪兰夫妇过从甚密(这个命题,从理论上说,比较不致引起他在智力方面的异议),因而他觉得在未来的岁月里,自己还将继续每天晚上遇到奥黛特;这也许并不完全等同于永远爱她,但在目前,在他爱着的时候,能相信自己不至于有一天见不到她,他就于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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