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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杨伯峻的解释,西汉初年诸侯王国的丞相,或叫作国相。
又省称相。
据上所引文,王国的官,只有相是由皇帝任命的,所以相在王国诸官中地位最高,《汉书·百官表》说,“诸侯王,丞相统百官”
。
因之国相的人选是很重要的。
汉朝初年,刘邦的亲信,很多人都任过“国相”
。
《汉书·曹参传》说曹参为齐相,《韩信传》说陈豨为代相,《郦商传》说郦商“受梁相国印”
“受赵相国印”
,都可以证明。
诸侯王的相国不但统率该国的大小官吏,治理百姓,还可调动军队。
曹参做齐相,齐国安定,史官不归功于齐王,而归功于曹参。
刘邦要陈豨监护边疆军队,便叫陈豨为代相,陈豨因此调动边疆军队造反。
这都可以说明国相权柄之大。
《栾布传》说栾布做了燕相,至将军,高兴地说:“富贵不能快意,非贤也……于是尝有德,厚报之;有怨,必以法灭之。”
栾布早已做过将军,他之所以“快意”
,就是由于做了燕相。
为一国之相,竟能如此作威作福,生杀予夺,一切任性,一个小侯哪能与之相比!
总之,作为长沙王国的相,剥削范围和对象要比七百户的轪侯多若干倍,剥削的方式也可以多种多样,因之,他的剥削所得总量必然比他食邑所得量高出若干倍。
只有这样,才能对他家属的丧葬有如此巨大的浪费。
杨伯峻就自己的观点继续解释道,从“竹笥外面全部用染色的绳子缠缚,并加封泥……封泥文字多数为轪侯家丞,个别作右尉”
等也可以看出,轪侯妻子的埋葬,费用虽然大半出自其丈夫为长沙国相剥削所得,但名义仍以轪侯为光彩。
而经纪丧葬人员,既可以有轪侯的属员,也可以有长沙国相的属员。
“轪侯家丞”
就是作为轪侯的属员,“右尉”
就是长沙国相的属员。
这就可以说明墓主丈夫的身份,既是轪侯,又是长沙国相。
第二代、第三代轪侯是不是可以继续做长沙国相呢?在汉朝,侯爵可以世袭,官职不能世袭。
从现存两汉史料来看,子孙继承父祖的官职,并无此例。
当然,也有可能第二代或者第三代轪侯在某一时候被皇帝任命做长沙国相,但这只能是一种假设。
高后时,做长沙国相的是醴陵侯越,(见《汉书·功臣表》),已不是轪侯了。
那么,这一墓主的身份,为第一代轪侯的家属,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一号墓西边箱北部竹箱出土情形。
竹箱叠压三层,排列整齐,上压7只,中层16只,下层10只,共33只
一号墓出土的竹箱。
个别大的箱子长69.5厘米,宽39.5厘米,高21厘米。
外用绳有规则地捆扎,有的箱内还用黄绢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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