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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到市院一查,不是白血病,但人着了邪一样,大病一场,床都爬不起来的时候,心里还犟着找初中同学给那姑娘递条子,怕别人乱翻乱传,就抄了一首《致橡树》,要是抓着了就说是那人抄着玩的——条子后来原样送回来了,还附一个口信。”
“她说,家里还有几张嘴等着吃饭,她有个城市户口不容易,能端上铁饭碗不容易,她说她读不懂诗,让我也别读了,生病的人不该看书,白费心血。”
“我怎么能被两句话就打回来?”
汪美林的目光钉向汪明水眼中,不知是在说自己,还是在说面前这个没有血缘却和她无比相像的女儿。
“我怎么能被两句话就打回来?我狠了心,提着气半夜摸出医院,要去找她理论,结果影儿都没见着,还没天亮就被厂子的门卫给扯回来了,我心里不忿,到了医院门口还不要命地扑腾,没扑腾几分钟,我妈得了消息下来了,脸色比我还难看。
我从小就和她不亲,鼻血流成那样的时候,是第一次见她抹眼泪,她一向不偏心我,我不怪她,可当时我一看她,就知道她恨我——她恨上我了。
我爸当晚没了,做知青的儿子回不来,近在眼前的女儿跑了,住院部一共六层,我妈上上下下喊了半小时,不见我的人。”
后来的后来,不必多说——
当初的火烧得有多旺,眼下的灰就结得有多厚。
汪美林魂不守舍地和父亲的学生于任结了婚,行尸走肉般生了女儿,又过两年,汪玉琼刚能亮着眼睛边翻妈妈包边喊“饼饼”
的时候,汪美林决绝地办了停薪留职,一个人远下南洋。
她不用再向任何人证明自己“能成事”
、“能扛事”
,手下上百号人前前后后捧着“汪总”
这位衣食父母,奉承话说得比“您吃了吗”
还自然。
“玉琼小的时候,我没功夫管她,等她大一点儿了,我想没必要管她,这孩子早慧,把自己照顾得挺合适,她性格犟,主意正,我知道她像我,她肯定不喜欢处处束手束脚,我就不要画蛇添足了。”
“我没想到——”
那枚婚戒不满主人的蹂躏,终于将汪美林的无名指磨得又红又肿,不知是疼是痒,她从手指抖到手臂,忍了又忍,她终于妥协,伸出另一只手来把着这只的手腕。
汪美林看着自己面前的汪明水,年轻稚嫩的脸,眼窝都是饱满的,她去领养的时候没有任何要求,可以残疾,可以年龄大,“安静一点的就行”
,汪美林礼貌地对院长说,“家里人都静,还有个姐姐上高中,太吵了不方便。”
院长见惯了领养一个女孩儿给自家心肝当“伴读”
“保姆”
的,只是“安静一点”
,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理由。
况且对方家庭结构简单,条件好,纵然她后来才发现体面的领养人的户口本上其实并没有个高中年纪的大女儿——是有些奇怪,但被领养的又有什么理由再挑剔?
然而,仅仅是单薄的“安静一点”
,怎么就养出来这样一个汪明水?
和汪美林汪玉琼一模一样的神情,一模一样的个性,她甚至比汪玉琼更像是汪美林的女儿——她们一模一样地喜欢女人。
可汪玉琼也还没活到能被母亲发现喜欢什么人的年纪。
汪美林刻毒地在自己心上插了一刀,脸颊几不可见地颤抖着,仍然强撑出一个神色自若的模样,大概她一生的血和泪都在十七岁流光了,正如眼下这一场灌尽夏雨的天漏一般。
她微微一笑,看向汪明水:“你觉得我为什么要说这些?要让你和那个女孩儿分开?是,但这只是参考意见,我不会逼你去做,我只问你,你觉得我让你们分开的原因是什么?世事无常?人心难测?”
她放开自己仍在轻微颤抖的手臂,牢牢抓住了汪明水的手腕,逼得汪明水不得不直视她的双眼。
“明水,”
汪美林平静地说,“人是懦弱的。
我爸刚死的时候,我成夜地疼,我恨不得一头跳下楼,一个人是装不下这么多恨的,慢慢的,我就开始恨那个姑娘,我恨她心狠,怎么就不见我,恨她心软,为什么就要和我胡闹,我恨得睡着了都在咬牙,早上一漱口,出来的水全是带血的。”
“如果,如果那个女孩儿的妈妈知道了你们的事,她能受得了吗?病到要在精神病院住着,出了事你们像疯了一样,那就不是小打小闹了,会自伤吗?会自杀吗?如果,如果有一天她真的没了——”
汪明水脑中轰然作响,看着汪美林的嘴唇开开合合,残忍地吐出她最不想听见的一句话。
“那个人会恨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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