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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王尊传》说:
王阳为益州剌史,行部到邛郲九折反,叹曰:“奉先人遗体,奈何数乘此险!”
后以病去。
这就是“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
的宗教的流毒了。
儒家又恐怕人死了父母,便把父母忘了,所以想出种种丧葬祭祀的仪节出来,使人永久纪念着父母。
曾子说:
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论语》。
孟子也说:“亲丧固所自尽也。”
)
因为儒家把亲丧的时节看得如此重要,故要利用这个时节的心理,使人永久纪念着父母。
儒家的丧礼,孝子死了父母,“居于倚庐,寝苫枕块,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
还有种种怪现状,种种极琐细的仪文,试读《礼记》中《丧大记》《丧服大记》《奔丧》《问丧》诸篇,便可略知大概,今不详说。
三年之丧,也是儒家所创,并非古礼,其证有三。
《墨子·非儒篇》说:
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
……其礼曰:丧父母三年,……
此明说三年之丧是儒者之礼,是一证。
我说三年之丧太久了,一年已够了。
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认此制合礼,可见此非当时通行之风俗,是第二个证据。
《孟子·滕文公篇》记孟子劝滕世子行三年之丧,滕国的父兄百官皆不愿意,说道:“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
鲁为周公之国,尚不曾行过三年之丧,这是第三个证据。
至于儒家说尧死时三载如丧考妣,商高宗三年不言,和孟子所说“三年之丧,三代共之”
,都是儒家托古改制的惯技,不足为信。
祭祀乃是补助丧礼的方法。
三年之丧虽久,究竟有完了的时候。
于是又创立了时祭祀之法,使人时时纪念着父母祖宗。
祭祀的精义,《祭义》说得最妙:
斋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
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
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
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
(《祭义》)
这一段文字,写祭祀的心理,可谓妙绝。
近来有人说儒教不是宗教,我且请他细读《祭义》篇。
但我不是说儒家是不深信鬼神的吗?何以又如此深信祭祀呢?原来儒家虽不深信鬼神,却情愿自己造出鬼神来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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