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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丞相是公孙弘,他和太常孔臧、博士平等议奏道:
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
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所属二千石。
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计是上计吏)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
一岁,皆辄试。
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
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
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
其不事学,若下材,乃不能通一艺,辄罢之。
而请诸不称者,罚(滥举博士弟子者有罚。
《汉书·功臣表》,山阳侯张当居作为太常择博士弟子不以实,完为城旦)。
(此奏见《史记》一二一,又《汉书》八八)
这是太学的最初制度。
太学本是贾谊、董仲舒等人的理想,于古无所根据。
故公孙弘等说古者不备其礼,只好“依旧官而兴焉”
。
旧时博士本有弟子,如贾山之祖父贾祛便是魏王时的博士弟子(《汉书》五一);如秦时有博士诸生,似即是博士弟子。
汉初博士也可以收弟子,故景帝末年,蜀郡守文翁选送小吏张叔等十余人到京师受业于博士(《汉书》八九)。
公孙弘因此便想到利用这个旧制度,即把博士弟子作为有定额的太学生。
他们定的制度暂定博士弟子为五十人,这是中国的第一个国立大学,卒业年限只定一年!
后来昭帝时,增名额为百人,宣帝时由二百人增至一千人,成帝末增至三千人。
东汉晚期,太学诸生多至三万余人(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四有《汉魏博士考》,最可参考)。
贾谊、董生的梦想居然实现了。
公孙弘等的奏议里,还附带提出一个选士任官的制度,也可以说是实行贾、董诸人的主张。
董仲舒曾说:“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无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
公孙弘等奏道:
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
小吏浅闻,不能究宣,无以明布谕下。
这是说,当时的郡国小吏已不懂得古文的诏书律令了。
所以他们提议一个补救的办法:
治礼(官名,《汉书·王莽传》有大行治礼,《平常传》有大行治礼丞),次治掌故(官名),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这两种官,升迁都缓滞)。
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之)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之)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
先用诵多者(以上是说用治礼去做卒史)。
而掌故补卒史也在尽先补用治礼之后。
此奏《史记》与《汉书》两本文字稍不同,句读不易定,向来学者颇多异说。
参看王先谦《汉书补注》八十八。
我现用《史记》原文,定其句读,略加注释,似胜旧说)。
这是替书生谋出路,开后世用经学文学取士的制度的先声。
萧何定律令,只考取能认字写字的抄胥之才;公孙弘的制度便进了一步,要“能通一艺(一经)以上”
,才可以做中二千石(左右内史,即后来的左冯翊,右扶风;大行即后来的大鸿胪)和郡守的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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