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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分明是一个人的偏见,然而八百年来竟成为天理,遂使无数无数的儿子媳妇负屈含冤,无处伸诉。
八百年来,“理学先生”
一个名词竟成为不近人情的别名。
理与势战时,理还可以得人的同情;而理与势携手时,势力借理之名,行私利之实,理就成了势力的护身符,那些负屈含冤的幼者弱者就无处伸诉了。
八百年来,一个理学遂渐渐成了父母压儿子,公婆压媳妇,男子压女子,君主压百姓的唯一武器;渐渐造成了一个不人道、不近人情、没有生气的中国。
戴震生于满清全盛之时,亲见雍正朝许多惨酷的大狱,常见皇帝长篇大论地用“理”
来责人;受责的人,虽有理,而无处可伸诉,只好屈伏受死,死时还要说死的有理。
至于荆、襄、岳、常等府连年的水灾,那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狂背逆乱之人,伏藏匿处其间,秉幽险乖戾之气,致阴阳愆伏之干;以肆扰天常为心,以灭弃人理为志,自然江水泛涨,示儆一方。
灾祸之来,实因你一人所致,你知道么?有何说处?”
那位弥天重犯连忙叩头供道,“一人狂背,皆足致灾,此则非精通天人之故者不能知。
弥天重犯闻之,豁然如大寐初醒。
虽朝闻夕死,亦实幸矣。”
(《大义觉迷录》卷三,页一至二。
)
这样的讲理,未免把理字太轻薄了。
戴震亲见理学之末流竟致如此,所以他的反动最激烈,他的抗议最悲愤。
戴震说:
六经孔孟之言。
以及传记群籍,理字不多见。
今虽至愚之人,悖戾恣睢,其处断一事,责诘一人,莫不辄曰“理”
者,自宋以来,始相习成俗,则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因以心之意见当之也。
于是负其气,挟其势位,加以口给者,理伸;力弱气憎,口不能道辞者,理屈。
呜呼,其孰谓以此制事,以此制人之非理哉?……昔人知在己之意见不可以理名,而今人轻言之。
夫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未有不以意见当之者也。
(《疏证》五)
他又说:
呜呼,今之人其亦弗思矣!
圣人之道,使天下无不达之情,求遂其欲,而天下治。
后儒不知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而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
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乎舍法而论理,死矣!
更无可救矣!
(《与某书》)
这是何等悲愤的呼喊!
宋儒都不能完全脱离禅宗“明心见性”
的观念;陆王一派认心即是理,固不消说;程朱一派虽说“吾心之明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然而他们主张理即是性,得之天而具于吾心,这和陆王的主张有何差异?
至多我们只能说陆王一派说理是纯粹的主观的;程朱一派知道理在事物,同时又深信理在人心。
程朱的格物说所以不能彻底,也正因为他们对于理字不曾有彻底的了解。
他们常说“即物而穷其理”
,然而他们同时又主张静坐省察那喜怒哀乐未发之前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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