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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偶像是贝多芬。
贝多芬变了时髦人物,谁想得到?至少在上流社会与文人中间是这样,因为法国的艺术趣味是像天平秤一样忽上忽下的,所以音乐家们早已把贝多芬丢开了。
法国人要知道自己怎么想,先得知道邻人怎么想,以便采取跟他一样的或是相反的思想。
看到贝多芬变得通俗了,音乐家中最高雅的一派便认为贝多芬已经不够高雅;他们永远自命为舆论的先驱而从来不追随舆论,与其和舆论表示同意,宁愿跟它背道而驰。
所以他们把贝多芬当做粗声叫喊的老聋子;有些人还说他或许是个可敬的道德家,但是徒负虚名的音乐家。
——这类恶俗的笑话绝对不合克利斯朵夫的脾胃。
而上流社会的热心捧场也并不使克利斯朵夫更满意。
倘若贝多芬在这个时候来到巴黎,一定是个红人,可惜他死了一百年。
他的走运倒并不是靠他的音乐,而是靠他的多少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活,那是被感伤派的传记宣扬得妇孺皆知的。
粗犷的相貌,狮子般的嘴脸,已经成为小说中人的面目。
那些太太对他非常怜爱,意思之间表示,如果她们认识了他,他绝不至于那么痛苦;她们敢这样慷慨,因为明知贝多芬决不会拿她们的话当真……这老头儿已经什么都不需要了。
——因此,一般演奏家、乐队指挥,戏院经理,都对他表示十二分虔敬;并且以贝多芬的代表资格领受大家对贝多芬的敬意。
票价高昂、规模宏大的纪念音乐会,使上流社会能借此表现一下他们的善心,偶然也能使他们发现几阕贝多芬的交响曲。
喜剧演员,上流社会,半上流社会,共和政府特派主持艺术事业的政客,组织着委员会,公告社会说他们就要为贝多芬立一个纪念碑:除了几个被人当做通行证用的好好先生以外,发起人名单上有的是那些混蛋——倘使贝多芬活着的话一定会把贝多芬踩在脚下的。
克利斯朵夫看着,听着,咬着牙齿,免得说出难听的话。
整个晚上,他全身紧张,四肢抽搐。
他既不能说话,也不能不说话。
并非为了兴趣或需要,而是为了礼貌,为了非说些什么不可而说话,使他非常难堪。
把真正的思想说出来罢,那是不行的。
信口胡诌罢,又办不到。
他甚至在不开口的时候也不会保持礼貌。
倘使他望着旁边的人,就是眼睛直勾勾地瞪着人家,不由自主地研究对方,教人生气。
要是他说话,就嫌语气太肯定,又使大家——连他自己在内——听了刺耳。
他觉得自己不得其所;而且他既有相当的聪明,能够感觉到自己把这个环境的和谐给破坏了,当然对自己的态度举动和主人们一样气恼。
他恨自己,恨他们。
等到半夜里独自一人走到街上的时候,他烦闷到极点,竟没气力走回去了;他差不多想躺在街上,好像他儿时在爵府里弹了琴回家的情形。
有时,即使那一个星期的全部存款只剩了五六个法郎,他也会花两法郎雇一辆车。
他急急忙忙地扑进车厢,希望赶快溜走;他一路上在车子里呻吟不已。
回到寓所,上床睡觉了,他还在呻吟……然后又猛地想起一句滑稽的话而放声大笑,不知不觉做着手势,把那句话重说一遍。
第二天,甚至过了好几天,独自散步的时候,他又突然咆哮起来,像野兽一样……干吗他要去看这些人呢?干吗要再上那些地方去看他们呢?干吗勉强自己去学别人的模样、手势、鬼脸,装做关心那些并不关心的事?——他是不是真的不关心呢?——一年以前,他绝对不耐烦跟他们来往的。
现在他觉得他们又好气又好笑了。
是不是他也多少沾染了巴黎人满不在乎的脾气?于是他很不放心地怀疑自己的性格不及从前强了。
但实际是相反:他倒是更强了。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他精神比较自由得多。
他不由自主地要睁着眼睛看人类的大喜剧。
并且不管他喜欢不喜欢,只要他希望巴黎社会认识他的艺术,就得继续过这种生活。
巴黎人对作品的兴趣,要看他们对作者认识的深浅而定。
要是克利斯朵夫想在这些市侩中间找些教课的差事来糊口,他尤其需要教人家认识。
何况一个人还有一颗心,而心是无论如何必须有所依恋的;如果一无依傍,它就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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