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卷二 清晨(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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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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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约翰·米希尔之死

三年过去了,克利斯朵夫快满十一岁了。

他继续受他的音乐教育。

他跟圣·马丁寺的管风琴师弗洛李昂·霍才学和声,那是祖父的朋友,非常博学的。

老师告诉他,凡是他最喜欢的和弦,他听了身心陶醉,禁不住要打寒噤的和声是不好的,不能用的。

孩子追问理由的时候,老师说就是这么回事,和声学的规则是这样的。

但因他天性倔强,倒反更喜欢那些和声。

他最高兴在人人佩服的大音乐家的作品中找出这一类例子,拿去给祖父或老师看。

祖父回答说,那在大音乐家是了不起的,对贝多芬或巴赫是百无禁忌的。

老师可不这么迁就,他生气了,挺不高兴地说那不是他们所作的最好的东西。

现在克利斯朵夫可以随便到音乐会和戏院里去;同时他每样乐器都学一点儿,小提琴已经拉得很好,父亲想替他在乐队里谋个位置。

他实习了几个月,居然非常称职,便正式被任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的第二小提琴手(1)。

他就这样地开始挣钱,而这也正是时候了,因为家里的情形一天不如一天。

曼希沃的酗酒更厉害,而祖父也更老了。

克利斯朵夫体会到家里凄惨的境况,已经有了少年老成和心事重重的神气。

他打起精神干他的差事,虽然觉得毫无兴趣,晚上不免在乐队里打瞌睡。

戏院再也引不起他小时候那样的情绪了。

那时——四年以前——他最大的野心是爬到他现在这个位置。

但人家要他演奏的音乐,一大半是他不喜欢的;尽管还不敢下断语,他暗中认为它们无聊;要是偶然演奏些美丽的乐曲,他又看不上别人那种颟顸的态度;他最爱的作品,结果也像乐队里的同事们一样令人生厌:他们在幕下之后喘喘气,搔搔痒,然后笑嘻嘻地抹着汗,消消停停地讲些废话,好似才做了一小时的健身运动。

他从前钟情的人物,那个金发赤足的歌女,此刻又从近处看到了;幕间休息的时候,他常常在餐厅里碰到她。

她知道他小时候喜欢她,就很乐意拥抱他;可是他一点儿不感到愉快:她的化装,身上的气味,粗大的胳膊,狼吞虎咽的胃口,都招他厌,现在他简直恨她了。

大公爵没有忘记他的钢琴师,这并不是说,以钢琴师的名义应有的一点儿月俸会准期支付,那是永远要去催讨的;但克利斯朵夫常常被召进府去,或者因为有什么贵宾到了,或者因为爵爷们兴之所至要听他弹琴了,差不多老是在晚上,正当克利斯朵夫想独自清静一会儿的时候。

那就得丢下一切,急急忙忙赶去。

有时,人家教他在穿堂里等着,因为晚餐没有终席。

仆役们为了常常看到他,和他说话的口气挺随便。

然后他被带进一间灯烛辉煌、有很多镜子的客厅,那些酒醉饭饱的人毫不礼貌地用好奇的眼睛瞧着他。

他得走过上足油蜡的地板去亲吻爵爷们的手;他可是越大越笨拙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可笑,而自尊心也受了伤害。

随后他坐上钢琴,不得不替那些笨蛋演奏(他认为他们是笨蛋)。

有时候,人家那种漠不关心的态度简直使他受不了,几乎要停下来。

他缺乏空气,好像快闷死了。

奏完以后大家随便夸奖一阵,介绍他见这个见那个。

他觉得被人当做古怪的动物,跟亲王动物园里的珍禽异兽一样,所有赞美的话多半是对主人而不是对他说的。

他自以为受了羞辱,因之他的多心几乎成了一种病态,而且因为不敢表现出来,所以愈加痛苦。

哪怕是人家最无心的行动,他也看出有侮辱的成分:有人在客厅的一角笑,那一定是笑他,可不知笑他什么,是笑他的举动呢还是笑他的服装,笑他的面貌呢还是笑他的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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