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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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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随身近友,记自赞七条,皆马术之事,无关紧要。
吾仿其先例,亦书自赞七条:
一、与众人相约赏樱,于最胜光院附近,见某男子纵马疾驰,吾驻足道:“诸位且看,若此人二次复驰,马必倒地而彼亦将落马。”
众人乃停步观望。
男子复上马奔驰,勒马控缰之际,马果倒地,男子亦翻身跌入泥土中。
吾所言无误,同行者皆钦服。
二、当今天皇尚为东宫时,御所在万里小路殿。
吾因事拜访堀川大纳言殿[497],至彼伺候东宫之所,适逢大纳言殿正检阅《论语》四、五、六卷。
彼向吾道:“太子欲览‘恶紫之夺朱’句[498],遍观诸书而未获,故命吾检索,是以在此翻书。”
吾答曰:“此句于九卷某处。”
大纳言殿喜道:“呀,甚妙!”
遂检出该句,急赴御所。
此等小事,即便于小童亦举手之劳。
然昔时之人纵微末事也要自赞一番。
例如后鸟羽院制御歌,询于定家卿[499]:“袖与袂,同咏于一首歌中,是否合适?”
定家卿答:“歌中早有‘秋日原野间,芒草之穗如草袂,风吹穗**似招手,宛若恋人衣袖振’[500]之先例,是以无妨。”
这等小事,定家卿竟也详录于书,云:“蒙今上垂问,能引此歌作答,实托赖歌道之神冥佑,行大运也!”
九条相国伊通公[501]之款状[502],亦大书微不足道事,皆属自夸自赞。
三、常在光院之钟铭,乃在兼卿[503]所草,行房朝臣[504]誊写。
将铸模时,奉行入道取草稿示吾,其中有一句“花外送夕,声闻百里。”
吾道:“铭文为阳唐之韵[505],百里有误[506]。”
入道言:“庆幸得君斧正,贫僧有功也。”
遂将错处转告撰者。
撰者传话道:“确实有误。
请改‘百里’为‘数行’。”
然“数行”
何意?意为“数步”
?实令人不解。
“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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