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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道:“前些日子,云砂王妃的出嫁队伍不是被流民洗劫了吗?随嫁的金银珠宝大多都是皇宫里的宝物啊!
这王妃也真可怜,还没进门,就下落不明了,只怕是凶多吉少哪!
唉……”
镖头与老板闲聊:“老兄,照你看,这云砂王妃,你觉得是嫁进王府好,还是别进王府好?”
老板一手打算盘,一手记账,小声说道:“说句实在话,对我们这种人而言,王妃自然是永远别进王府的好。
柳仙子是咱们偃师千乘的十万夫长,好处不必多说;咱们能有武装商队打通商路,也多亏了小王爷的全力支持,才能让这中土不产的机织布匹、精巧工具销往帝国各郡县,赚得盆满钵满。
当然也多亏了雀姑娘能像个主母般打点庞大的产业。
要是这王妃一进府,哪里还容得了柳仙子和雀姑娘?就怕这神仙打架,殃及咱们老百姓,连生意都没得做啊!”
“老板,这把剑怎么卖?”
魏雪衣看见了她从皇宫带出的长剑。
老板头都不抬:“这是女子用的剑,对男人而言太轻、太细,不称手,卖不出去的东西。
你喜欢就五十个铜板,卖给你了。”
五十个铜板对于这样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而言并不算贵,但是这价钱也相当于寻常人家两个月的开销,又不能算便宜。
魏雪衣的第一笔薪水就全都拿来买这把剑了,于是又落得个口袋空空。
又隔两日,商队到达云阳城时,已经是塞外阳春。
商队解散,镖师返回镖局,商队老大回行会交接生意,只剩魏雪衣不知何去何从。
魏雪衣将一身珠光宝气的嫁衣,连同赐婚的圣旨,埋葬在城外荒谷中,然后穿着一身旧衣,用布包裹了长剑,背在身上,走进云阳城。
这座塞外第一雄城果然名不虚传,广厦林立、飞檐斗拱,酒肆茶馆林立,往来胡商如织。
最为神奇的是虽然云阳侯已经过世多年,云阳孤军仍然代代镇守此城;朝廷号令无法到达此处,云阳县令仍然兢兢业业,将城里城外维持得井井有条。
“话说这云砂妖王啊,身高十丈、青面獠牙,一吐气,飞沙走石,一餐要吃十头牛、二十匹骆驼,一脚踩下去就倒塌一座城,不知多少百姓死于非命。
当然,本故事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来自中土的说书人正在茶馆讲述云砂妖王的故事,听得听众们一愣一愣的。
“听说那云砂王妃,落到了上万名流民手里,死得惨啊!”
街边贩夫走卒的小道消息听在魏雪衣耳里,让她对流言的威力初有体会。
魏雪衣顺着大路,走到云砂王府正门前,看着那朱红色的两丈高墙,她知道自己进不去。
毕竟外头关于她的死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哪怕是手持圣旨也没用,说不准被人视为捡了圣旨冒充王妃的骗子而处死。
王府正门向来是不开的,毕竟这偏僻的云砂郡不会有比王爷还大的贵客大驾光临。
魏雪衣顺着围墙边的街道走到侧门。
虽是侧门,却也比寻常富户的正门要宽敞很多。
一辆马车停在门边,车边是骑着高头大马的府兵,一名女子在丫鬟的搀扶下登上马车,举手投足间尽是大家闺秀风范,就连身边那名丫鬟身上也是上好的衣裳,比寻常小富人家的千金还穿得好。
“雀姐姐,小心点儿,别摔着。”
丫鬟的声音让魏雪衣心头一震,那就是传闻中独得小王爷恩宠的名妓雀怜影?只有出身显贵豪门的女子才会有这样的绰约风姿。
她到底是什么人?
“孙头领,去东引村的蒸汽锻铁作坊。”
雀怜影轻声吩咐,于是车队启程。
魏雪衣目送车队离去,她需要找个容身之所,找个能充饥的方法。
然后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办?她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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