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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荒马乱的一顿饭终于吃上了。
宋砚初怕熊予安不会用筷子,还专门为他拿了叉子。
熊予安虽然很多东西都不懂,但是他很聪明,一教就会。
他学着宋砚初的模样,用叉子卷着面条,看起来吃的很满足。
宋砚初默默打量着他,这个看起来不谙世事的少年从天而降来到她的身边,不知目的,不知身份,说话不利索,没有生活常识,但是却不顾一切出手保护她,还能洞察她的情绪。
他究竟是谁?
“熊予安,我们谈谈。”
少年的叉子刚送到嘴边,闻言停住动作抬头看着宋砚初,面条顺着叉子又滑进了碗里。
“早上为什么要睡在我床上。”
熊予安放下叉子,双手乖乖搭在膝盖上,眉头拧成小疙瘩:“以前,都跟姐姐睡。”
宋砚初噎了一下,指尖掐了掐眉心:“你现在还觉得自己是那只小熊公仔?”
他用力点头,眼神亮得惊人,仿佛“小熊公仔”
是什么至高无上的身份。
“……”
宋砚初只好换了一种问法,“那你说说你是怎么变成了人,又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个男孩子他发病,我在旁边,闪电,轰!
我就变成了他。”
长句对他来说还是太费劲,他连说带比划,先是点了点自己的心口,又示意卧室的那只熊,顿了顿,“我闻到姐姐,气味。”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是真的,熊予安还起身跑去包里翻出药瓶递给宋砚初。
宋砚初拿手机扫过瓶身,这是一种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的药物,并不是精神类药物。
不是吧?居然是真的!
宋砚初的世界观产生了一丝裂缝,她那朴素而辩证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正在一点一点崩塌,这件事情搁谁身上都太荒谬了。
她又问:“你能通过气味找到我?”
“可以的,”
熊予安顿了顿,小声补充道,“太远就不行。”
宋砚初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动物纪录片,里面有提到熊的鼻黏膜面积远大于人类,嗅觉受体细胞数量超过3亿个,对气味的敏感度可达人类的2100倍,是犬类的7倍。
据说还有研究表明棕熊可闻见32公里外的尸体。
宋砚初:“酒吧离别墅还挺远的,你咋来的?”
熊予安:“走。”
20多公里呢,那他岂不是要走很久才能找到她?他这么傻,路上会不会遇到危险?会过过马路会?是什么支撑他走过来?
看着熊予安澄澈的眼神,一种奇异的荒谬感和宿命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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