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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蒂玛(下称炎樱)对眼前高高瘦瘦、安静得让空气也稍有些凝结的女孩子很好奇,细细地打量:她极像了书本里夹着的美丽的蝴蝶标本,静静地伏在发黄的书页上,少了些生气。
张爱玲对眼前这位颇有些侠义气质的女孩子也有了兴趣,女孩子侠义起来有一丝温暖的刚毅,那眼神也像一丝透亮的金白色阳光,笼罩在身上,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炎樱一屁股坐在旁边,手放在腿间夹起来,歪起脖子憨憨一笑,也没太过打扰张爱玲看书。
张爱玲将书递过去:“喏,你想看吧。”
炎樱吐了下舌头,扮个鬼脸,摇摇头,依然灿烂地笑。
这的确是一个舒服的下午,阳光透过绿树的叶子,也被染成了绿黄色,斑斑驳驳地洒在额头上、身上、脚面上,温暖得有点醉人。
两人后来成了形影不离的闺蜜。
炎樱是生长在热带的女孩,对花有说不出的好感。
张爱玲虽然不喜欢,但宁可陪着炎樱喜欢。
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很紧密的亲密。
炎樱很幽默,每次看她说话的形象,感觉像老奶**上别着的那只嫩黄的小蒲公英,晃上晃下的很有趣,还有些岁月的哲思夹里面,这是多么奇怪的感觉。
那日晚上,吃罢饭在院子里懒散地踱步,炎樱便指点花给她看。
炎樱可以从花的模样和韵意,一直说到花的出生地在哪里。
张爱玲并不在意这些,她只是在意耳边有个人,即便向空****的内心灌进些声音也好。
张爱玲暗想,或许我真是最佳听众的料。
香港的群花里,张爱玲只在意一种花,虽然叫不出名字。
那花是极纯粹的红,是百分之百的红,一簇簇小花挤满了大树的枝,鲜红得让人窒息,似乎能听见它在噼里啪啦地燃烧,树枝也被烧得碳红,火苗都要蹿出树冠来,仿佛发誓要将天也染红似的。
人立在那一簇簇红的面前,生命也要黯然下来了,内心也会生出羞愧感来。
是呵,温吞吞的生命在那么火辣辣的红面前,自是觉得有些卑微了。
想到这,张爱玲扭头问:“那白日里见过的树,长一簇簇火红的花,该叫什么树呢?”
“广东人唤它影树(中文学名:凤凰树),英国人称它是野火花。
那花树也不稀奇,满香港都是的,问它干吗?”
炎樱侧脸问道。
“我喜欢那大红,像燃烧的血液。”
张爱玲沉静地柔声说。
炎樱撇了撇嘴:“那我怕这辈子都不想靠近它,这里已经很热了……”
张爱玲没有反驳,只是默默地听她介绍那些在通红通红的夕阳下、面孔已染成醉醺醺红色的花木。
“你知道吗,每只蝴蝶都是从前一朵花的魂,它们在花间努力飞来飞去,是想找回自己那一朵。”
张爱玲侧过脸认真看了一下,难得炎樱还有这些多愁善感的想法,她只是好奇那清澈的棕黑眼睛里,为什么会时而冒出一些让自己惊讶不已的想法来。
天际燃烧的红霞尚未退,月亮已浮起来了,稳稳地坐在透着黯紫色的天空中。
旁边只有一颗极明亮的星星孤单地眨着眼睛,盼着伙伴都出来。
“听,那月亮在叫呢,叫着生命的喜悦,旁边的小星星,是她羞涩的回声。”
张爱玲撇了撇嘴:“你这些话,大概是被世人称作诗的……那些话吧。”
说归说,那月亮的确透出诗的音乐来,在毛毛的树丛里绕着,若隐若现地发出有色彩的音乐来,柔柔地在耳边飘响。
此时的月亮也没那么苍凉和荒芜了,因为里面多出个能偎依的影子,一个极温暖的身影。
张爱玲心里的身影,还有很多可爱的形状。
譬如那个叫金桃的马来西亚女孩,穿着大花洋布的衫褂,像被一床太小的撒着碎花的被子盖住了,遮住了头,脚便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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