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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杨绛惊叹:钱家的人若是知道他们的“大阿官”
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后来,钱钟书通过了牛津的博士论文考试,如获重赦。
他觉得为一个学位赔掉许多时间很不值得,不愿意白费工夫读一些不必要的功课,二人便前往更加自由开放的巴黎大学。
在巴黎这一年,钱钟书自己下功夫扎扎实实地读书。
夫妻二人不合群,也没有多余的闲工夫,房东太太的伙食太丰富,一顿午餐便可消磨两个小时,他们爱惜时间,不久就又开始自己做饭。
钱钟书赶集市买菜,他们用大锅把鸡和暴腌的咸肉同煮,加平菇、菜花等,还给襁褓中的女儿吃西餐,把女儿养得很结实,用杨绛的话说:“(女儿)很快就从一个小动物长成一个小人儿。”
“文革”
时,钱钟书下放昌黎,工作是淘粪,吃的是霉白薯粉掺玉米面的窝窝头。
阴历年底,他回家时,居然很顾家地带回很多北京买不到的肥皂和大量当地出产的蜜饯果脯。
当时,造反派组织规定高级知识分子家中一定要进驻“造反派”
,钱钟书家也不能幸免。
被派进来的一对“造反派”
年轻夫妻不仅不尊重这一对老知识分子,还动辄打骂训人。
钱钟书忍无可忍,因妻子被“造反派”
夫妇欺辱,他以年迈多病之躯与他们大打出手,把胳膊都打伤,闹得满城风雨。
这一下,连“造反派”
也都对他敬畏三分,认为钱钟书“这老头儿”
有骨气!
但后来,为避免麻烦不断,他们不得不弃家而“逃”
,到女儿学校的宿舍暂住。
三人挤在唯一的一间阴冷狭小的屋子里,来客人都无处容身,可他们却因那里离图书馆近而感到非常满意。
女儿钱瑗毕业留校工作,夫妻俩都很高兴,家中的阿姨不擅做菜,钱钟书就常带着妻女吃馆子,一处一处地吃。
钱钟书点菜的水平很高,随便上什么馆子总能点到好菜。
然后,一边吃,一边观察其他桌的客人。
钱钟书近视,但耳朵特别聪,他们吃馆子是连带着看“戏”
的,一家三口在一起,总有无穷的乐趣。
钱钟书,作为一个丈夫,是可亲、可敬、可信赖、可依赖的,嫁给这样的男人,是女人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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