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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在说什么?”
程朝问大白汤圆。
经历过万千世界,通晓一切语言的大白汤圆酸溜溜地翻译:“哇哇哇又是这个好讨厌的人类,为什么我会忍不住
想靠近他啊可恶!”
程时的手放在鸟笼的小门上,本想将门打开的,看见黄鸟见了程朝这么激动后,就把门关得更紧了。
他将鸟笼放在一旁的地上,垂眸看程朝手里捧的书,“你怎么突然看起了兵书?”
程朝是随便拿的,经程时提醒才发现自己拿的是看不懂的兵书,连忙又塞回去:“想了解哥哥平时看的什么书。”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瞎话,程时没信,但不妨碍他因为程朝的话,唇角微微勾起,“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他笑起来的时候,黑沉沉的眼眸里落了几颗星星。
只见过他笑的人,可能会以为程时是一个很温柔的人,能烫化窗外风雪,覆盖青山的春意。
程时合上窗户,捏了捏程朝的袖子,掂量了一下厚度:“穿得这么少?”
“不少了,还热着呢。”
他意识到程时没有椅子坐,连忙将位置让出来,自己坐到书桌上。
书桌上立着纱灯,程朝有点怕衣服被烧着,往边上挪了挪,乖乖巧巧地跟程时说话:“你坐。”
书桌矮,他的脚尖能勉强挨到青石地板上,腿笼罩在纱灯照不到的阴影里,显得又细又长。
程时忽然握着他的脚踝放到自己腿上,指着突出的踝骨。
那一处肌肤雪白得近乎半透明,清晰看着皮肉下面的青色血管,踝骨凸起,精致到骨头缝。
踝骨旁边的肌肤,有一小块淤青。
这是程朝早上走密道时撞到的,不是特别疼,也就是逼得他眼睛里流出半滴眼泪的疼度,随着时间的流逝,疼度消减了大半,如果不被碰到的话就不会疼。
只是他皮肤太白,所以到现在还能看见。
不丑,是能满足一些特殊癖好的好看。
“疼吗?”
程时问。
“痒……”
比起痒,更多的还是羞耻。
程朝咽了咽口水,说。
因为程时此刻低着头,露出光洁的额头,眼睫毛垂下好看的弧度,认真地注视程朝脚踝上的淤青。
纵使程朝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也忍不住想到刚刚在xx书籍上看到的内容。
现在坊间流行的xx书籍,貌似就很流行握脚踝梗。
程时忽然用指腹碰了一下那处淤青,痒得程朝蜷缩起脚趾,险些踢到程时的那个地方。
“别动。”
程时低声说。
程朝吓得额头上冒出一滴冷汗,庆幸于对方及时握住自己的脚踝。
他想收回脚,又不好直说,便微微弯下腰,“哥哥,我疼。”
程时的声音有点哑,“揉开就不疼了。”
他找了药酒来,涂在指尖,用掌心托住程朝的脚后跟,轻轻揉动脚踝上的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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