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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筹安会小丑跳梁 蔡将军密谋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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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公认的政治学和行政学权威古德诺应邀到北京来,接到的任务是提供一份备忘录,内容是关于君主与共和两种国体的优劣及何者更适合于中国,供政府和袁总统参考之用。
古德诺愉快领命。
类似的任务古德诺在任袁世凯的宪法顾问时就曾经担负过。
1913年由国民党国会议员主导制定的《天坛宪法草案》出炉后,他就奉袁世凯之命写过《中华民国宪法案评议》,认为天坛宪法采用的内阁制不适合中国,强调要加大内阁和总统的权力。
国会解散后,他又奉命完成《中华民国的国会》意见书,认为中国的立法机构不应过于繁复,最好实行一院制,总统应当指派一部分议员,并具有解散国会的权力。
他是作为一个学者通过观察中国的情况得出结论,不过他的结论总是比较符合袁世凯的愿望,因此难免会有人认为他是吃人家嘴短,专为袁世凯说话。
古德诺的文章与杨度洋洋洒洒的文风不同,他是谨慎的考证。
他认为近古以前,无论亚洲还是欧洲,大抵以君主制为国体。
尤其是大国,更是采用君主制。
近一百五十年才出现了采取共和趋势。
然而采取共和制的国家,也多有反复。
比如,欧洲大国,第一个采取共和制的是英国。
英国革命军起,英王查理一世经国会审判,定为叛逆之罪,处以死刑,建立共和制,克伦威尔为护国公(大总统)。
但克伦威尔死后,监国继承问题极难决定,英国于是舍共和制,复用君主制。
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二世立为君主,不但军队拥戴,当时舆论也都极力赞成。
欧洲第二个实行共和制的大国是法国,但因为人民没有共和经验,实行了几年,战乱不断,军政府专横不法,到拿破仑时,帝制复活。
后再被推翻,复行共和制,以拿破仑之侄为大总统,但他又推翻共和,复称帝号。
直至普法战后,拿破仑第三被废,再采取共和制。
美国的共和制比较成功,有好几个原因。
第一是美国摆脱了英国殖民后,其国内并没有具备影响的皇族,华盛顿没有子孙,且本人亦不愿搞世袭,再加上在英国殖民期间,美国人民智识水平都已经很高,因此共和得以顺利推行,成为共和制的典范,为美洲普遍模仿。
但美洲采取共和的国家,大都陷入了混乱之中,军界巨子,相率而夺取政权,陷入无政府状态。
为什么会如此?古德诺得出的结论是,推行共和制成功的国家,因为广设学校,人民普遍接受教育,而且与闻国政,有政治练习机会和经验,而且政权继承问题有较好的解决办法,不会诉诸武力来解决。
而民智低下的国家,人民平日难得参与政事,无政治智慧率行共和制,断无善果,大总统承继问题很难得以妥善解决,其结果往往沦为军政府专政。
他认为就中国目前实际,骤行共和并不适宜,“中国数千年以来,狃于君主独裁之政治,学校阙如。
大多数之人民,智识不甚高尚,而政府之动作,彼辈决不与闻,故无研究政治之能力。
四年以前,由专制一变而为共和,此诚太骤之举动,难望有良好之结果者也……就现制而论,总统继承问题,尚未解决。
目前之规定,原非美满,一旦总统解除职务,则各国所历困难之情形,行将再见于中国,酿成祸乱,如一时不即扑灭,或驯至败坏中国之独立,亦意中之事也。”
那么中国到底用君主制还是共和制?他认为从推行立宪的角度看,用君主制为宜,“盖中国欲保存独立,不得不用立宪政治,而从其国之历史习惯社会经济之状况,与列强之关系观之,则中国之立宪,以君主制行之为易,以共和制行之则较难也。”
但中国要采取君主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不能引起国民及列强的反对,尤其不能出现二次革命那样的情形,必须千方百计保持目前的太平;二是君主继承的法律,必须明白确定,嗣位不会产生问题;三是政府必须拿出切实的计划,以实现真正的立宪政治,得到人民和列国的支持,使人民知道政府为造福人民的机关,并且使人民相信政府会越来越完善,人民生活会越来越好。
古德诺最后特别强调,“以上所述三种条件,皆为改用君主制所必不可少,至此种条件,今日中国是否完备,则在乎周知中国情形,并以中国之进步为己任者之自决耳。
如此数条件者,均皆完备,则国体改革之有利于中国,殆无可疑也。”
古德诺的备忘录交上去,政事堂立即安排人翻译出来呈给袁世凯。
袁世凯赞道:“不愧是宪法学权威,文章比晳子的短,却比晳子的有分量。”
第二天《亚细亚日报》就刊登了出来,却并非原文照录,而是摘录,结果国人看到的,是古德诺认为中国应该采用君主制。
日本的《朝日新闻》、英国的《泰晤士报》也立即转发了古德诺的文章,中国要行帝制已经是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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