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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吗?”
明玺一番婚后畅想令夏凌霄悸动的少女心直接碎了八瓣,红蓝条彻底清零,表白两个字也飞到了九霄云外。
就这样吧……夏凌霄俯下身,朝滑滑梯前的小狗拍手:“过来笨笨,该回家啦!”
——
作者有话说:平a换大招了[狗头]
第27章也许有一天夏凌霄会突然……
真奇怪,夏凌霄的发育期营养充足,实实在在长到了一米七,明明个子一点也不矮,穿他的外套却大那么多,袖子和衣摆都长出一大截,简直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
她似乎也觉得太大了,低下头认真的卷起袖口。
明玺眼看着堆积起的肥肥袖口里“砰”
一下伸出只小手,不由地抿紧唇,扭头看向别处。
装什么可爱啊这个人……
对了。
“你脚还疼吗?”
“还行,一点点疼。”
看来在厨房撞那一下并不是很严重,夏凌霄还能跑能跳。
那一开始干嘛要说什么脚趾甲飞掉了,害他心脏差点停跳。
“我们带笨笨去公园吧。”
“嗯,行。”
这一带居民区相对僻静,初春的晚上天黑较早,公园里已经没什么人出没了,整个公园里似乎只有他们两个人和一只蹦蹦哒哒的小狗。
明玺能清楚听到脚步声,呼吸声,衣物摩擦声,还有风吹过的声音,安静又有点吵闹,
明玺垂眸,看着夏凌霄悬在身侧的手。
这种时候如果是作为情侣或夫妻,应该就要手牵着手了。
十七岁的夏凌霄有多动症,大概会握着他的手晃来荡去。
某人忽然用手肘戳了他一下:“你看呀,它又同手同脚走路啦。”
谁?笨笨?
明玺看向那只略显潦草的小狗,深觉狗如其名。
视线短暂停留,又回到夏凌霄身上,却与她的目光不期然地撞了个正着。
那双亮堂堂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明玺握紧手:“……看什么呢?”
夏凌霄的目光有点让人心痒痒,他对她的回答有期待。
可期待等来的总是失望。
“你应该去cos工藤新一!”
夏凌霄喜欢工藤新一,房间里贴着好多海报,摆满了各种周边产物,她从很小的时候就会大方的对所有人宣告,她的理想型是工藤新一那样的男生,头脑聪明又很有运动天赋。
可以说长得像工藤新一是她对一个男生非常高的评价。
她这样评价过明恒,现在又来这样评价他。
这算什么?因为确定明恒真的谈恋爱了,知道自己没可能了,所以他得以入眼?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决定拿他做代餐?
“你怎么了?”
“没怎么,累。”
“肯定要累的啊,你今天做这么多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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