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他根本不在乎人们怎样称呼他,因为他鲜有朋友。
他也从不在乎自己的外貌着装,他从来懒得扣扣子,鞋子从来都是一层灰。
他的枪杆子也很少擦得锃亮,集合时他总是迟到。
他不喜欢研究拿破仑和弗雷德里克的军事原理,却沉浸在《最后的莫希干人》等小说世界里。
令人惊奇的是,他一生都没有读过一本军事方面的书籍。
但他率领千军万马赢得了内战,波士顿市民为此筹集资金,给他盖了一座图书馆。
当人们为了研究他的藏书而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时,才发现他连一本军事典籍都没有。
他讨厌西点军校,讨厌军队,以及与它有关的一切。
当他后来功成名就、检阅德国军队时,他对俾斯麦说:“我对军事毫无兴趣,比起战士,我更像一个农民。
经历过两场战争的我,从不后悔投身军旅,但解甲归田更让我开心。”
格兰特最大的问题是懒惰,不爱学习。
从西点军校毕业后,他还一直犯拼写的错误,比如拼写knocked时忘记写k,拼写safety时总漏掉e。
不过,他的数学成绩却非常好,他曾梦想成为一名数学教授,但他却没有办法找到一份数学专业的工作,所以最终只能从事军旅生涯,而且一干就是11年。
他必须养家糊口,当兵是他最好且最简单的选择。
1853年,格兰特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洪堡要塞服役。
当时,军营附近的林子里住着个奇人,他叫赖恩,开着一家小商店,还有个锯木厂,平日里帮人实地调查,到了星期天又去布道。
当时,威士忌很便宜,赖恩就在铺子后面开一桶酒,旁边放着杯子,顾客想喝便可以自取。
于是格兰特成了常客,他十分孤独,经常把自己灌得烂醉如泥,最后被军队开除。
此时格兰特身无分文,没有着落,便投奔密苏里州的岳父,在他的农场里务农4年。
到冬天,他就成为伐木工人,将木材卖给圣路易斯。
然而,他所欠的债务一年比一年多,日子越来越差。
最后,他不再务农,带着妻子和孩子迁居圣路易斯,重新谋生。
他干过房地产的买卖,但以失败告终。
绝望之下,为了支付日常开销,他只能将妻子的黑奴出租出去。
关于这场内战,最不可思议的一部分是:李始终认为奴隶制是错误的,早在内战打响之前,就把自己的黑奴全都释放了;而格兰特的大军将南方军队摧毁之际,他妻子手中还有好多黑奴。
内战爆发时,格兰特正呆坐在加利纳的皮革店里,他郁郁寡欢,想要重新投身军旅。
比起刚入伍的新兵,军队一定十分欢迎他这种毕业于西点军校的老兵。
于是,在加利纳招募的一批志愿兵,便由格兰特进行培训,他可是那里唯一能胜任这项工作的人。
不过,当他训练有素的士兵们全副武装开往前线时,格兰特只能目送,因为这批士兵已经有了新的指挥官。
格兰特给战争部写了一封求职信,并将自己的军旅生涯概述一二。
但始终没有回音,后来当他成为总统时,那封信才在战争部的文件里找到。
终于,格兰特在斯普林菲尔德的陆军长官办公室谋得一职,做的是人人能干的文书事务。
每天他头戴帽子,不停地抽烟,将那张只有三条腿的办公桌靠在墙上,然后开始抄印文件。
不久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来了。
伊利诺伊州志愿军第21军团军纪散漫,士兵不听从指挥,目无军长,甚至把古德老将军赶出了军营。
他们扬言,再见到古德出现在军队,他们就将他倒挂在酸苹果树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