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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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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合理
关于“三十而立”
,孔老夫子的意思是,人大约到了三十岁这个年纪,就必须立下自己的志向,在为人处事,生活态度和职业规划上都能有自己的观点。
这就叫志向有定。
这是很多文人雅客都认同的观点,但我却更愿意相信自己的观点,把它理解为一个男人,到了三十岁这个年纪,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也必须要结婚生子,有自己的一份事业。
不幸的是,从这一点看,我显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男人。
十六岁从老家出来谋生,一直到现在,我都一直活跃在生产一线。
并不是因为我的思想有多么崇高,而是因为没有工作技能傍身。
我做过清洁工,当过搬运工,在工地干过苦力。
当我第一次听到刘德华的那首老歌《笨小孩》的时候,我不禁哭出了声。
歌里笨小孩的遭遇,跟我何其相似。
一直到前年,我三十七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交上了好运,进了一家外企,成了一名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人。
虽然还是一线工人,但总算有了正式合同傍身。
而且,我还在这讨了个老婆,她叫张婷婷。
相对我这个外来人口来说,她是个“本地人”
。
因为政策的关系,这个大城市里的“本地人”
普遍可以和“拆迁户”
划上等号。
通过拆迁,很多人发了横财。
这些钱,就和天上掉馅饼一样,砸在了“本地人”
头上,似乎也把他们砸得有点晕头转向,忘乎所以。
我一直认为,一个人可以掌握的财产,必定与那个人自身的思想品德和能力是成正比的。
同样的一百万人民币,有的人会拿去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有的人却会想着怎么把这一百万变成两百万、三百万,甚至一千万。
这也是为什么有钱人会越来越有钱,没钱的注定只能求温饱。
守业比创业更难,暴发户注定成不了大气候。
不过,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我的观点似乎不那么站得住脚了。
婷婷是我的第一任妻子,但我却不是她的第一任丈夫。
我的父母有过顾虑,不过以我这样的条件,似乎并不会有太大的选择空间。
何况,跟她结婚,我就不用再继续跟人合租了,老丈人还给我准备了一辆小轿车作为聘礼。
更何况,对于一个三十五岁的少妇来说,她长得确实不错。
在媒人的撮合下,我很快应允了这桩婚事。
即便从相识到结婚,只有短短的一个月。
期间,我们见面的次数,似乎屈指可数。
当时的我,坚持认为这是一见钟情,不能算作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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