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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说是人类史上最重要的发明,此后,在上百万年漫长的历史中,尽管人类向世界各地扩散,但这始终是各部落不变的传统,在各大洲漫长的暗夜中,一个个小小的火堆守护着人类的文明。
晚上这支队伍拖着长长的身影回来。
野亚当给我一只兔子,我想他是让我烤给孩子们吃。
我把兔肉烤熟了,交给野亚当。
他撕下两条后腿首先给我。
我赶忙看看四周的族众,怕他给我的特殊待遇让其它人生妒。
但是没有。
别人目光漠然,没有赞许也没有敌意,几个孩子不看我手中的后腿肉,只是贪馋地盯着剩下的熟肉。
这意味着,这两只后腿肉是“守火堆者”
应得的报酬。
其实今天我已经用野果鸟蛋填饱了肚子,但我感激地接过它,大口吃起来。
荒野唤醒了我基因中深埋的本能,我在几天内完全习惯了这儿的生活。
那个22世纪温室中长大的精致女人完全恢复了野性。
我还打算彻底抛弃理智上的清醒(它太痛苦),尽快让心智向下沉沦,达到和那些女野人一样的层次,这对我才是最保险的生活。
但在这之前我不得不玩弄一点儿机谋——为我的儿子。
七个月后我将生下这个儿子,蓝眼珠,黑发。
额部饱满,眉脊低平,浑身无毛,皮肤白晰。
他在这个直立人族群中绝对是个形貌妖异的妖孽。
这个族群已经接纳了我,还能不能接纳这个婴儿?也许能,也许不能。
但我绝不能心存侥幸。
我必须未雨绸缪,把儿子置于万全之地。
至于如何办,我苦笑着想,我也早就成竹在胸啦。
文明时代的生物学家们说,女人是雌性动物中唯一没有周期性征的,这是一种进化策略。
因为人的婴儿过于柔弱,只能靠男人的保护。
而最好的作法是让一群男人都以为婴儿是他的后代。
女人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征就易于行使欺骗。
我要趁身孕不明显,加紧实施这样的欺骗。
这个族群是群婚制,我会坦然接受它,不过第一个要征服的男人当然是野亚当。
那是最合适的人选,有助于我儿子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
我这样做其实算不上阴谋,因为其它智力低下的女野人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她们是依据本能,而我是依据智慧。
所以不妨这样说:何时我能比照她们的水平,使智慧充分萎缩而让本能足够茁壮,我就不必活得这么累了,一切都自然而然地顺流而下了。
也许在上帝的目光中,现代人的精妙心计也不过如此?
我决定今晚就去找野亚当。
白天族人们出去觅食,我仍看守火堆。
我从布包里取出全息照相机,打开它。
我遗憾地发现,相机中和儿子有关的录相原来就那么一段,可能是丈夫在“偷窥未来”
时及时自省,中止了犯罪。
我一遍一遍地看着,泪珠在腮边滚落。
相机中其它内容都是我和大卫的两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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