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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个悉尼”
说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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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英国的一对年轻的恋人节衣缩食,积攒了一些钱,打算到澳大利亚的悉尼去旅游。
他们在互联网上订了票,不久后便兴高采烈地出发了,但转了两次飞机,竟到了加拿大的一个小镇,因为那个小镇的名字也叫悉尼。
看到这则逸闻,我的第一个疑虑是,这对恋人怎么会这么糊涂,但随即想起某位大文豪的一句名言——“谁如果没有做过傻事,谁就没有真正地恋爱过”
,也就释然了;我的第二个疑虑是,互联网的这家订票公司办事怎么可以这样马虎,但想到互联网的“虚拟性”
,也就觉得没有什么可被指责的了。
于是,我的注意力就转到语言本身的问题上。
必须承认,语言作为交流的媒介,给人类带来了好多益处,但它也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制造了很多“麻烦”
。
同一个专名“悉尼”
(Sydney)指称的是两个不同国家的两个不同的对象:一个是澳大利亚的闻名全球的大都会;另一个是加拿大的默默无声的小乡镇。
既然存在这种“一名指称两对象”
的情况,出差错似乎也就在所难免了。
其实,这样的情况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比如,“剑桥”
(Cambridge)这个名词既可指称英国伦敦附近的某个地区,也可指称美国波士顿的某个地区。
就以美国本土来说,“华盛顿”
(Washington)这个名词既可指称美国的第一任总统,也可以指称两个不同的地名:一个是美国东部的“华盛顿特区”
(Washington,D.C.),即美国的首都;另一个是美国西部的“华盛顿州”
(WashingtonState)。
如果人们表达得不清晰,就可能把这些对象搞混。
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在美国,“普林斯顿”
(Prion)这个词也可以指称两个对象:一个是美国东部的某个地区,是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的所在地;另一个是芝加哥附近的小镇。
同样地,在德国,“法兰克福”
(Frankfurt)这个专名也可以指称两个不同的对象:一个是“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
(Frankfurta.M.);另一个是“奥德河畔的法兰克福”
(Frankfurta.d.O.)。
虽然原来在西德的“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
名头更响,但如果你在信封上只写Frankfurt,邮递员就不知道把信往什么地方送了。
当然,单语词与多指称对象之间的矛盾绝不仅仅表现在地名上,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多有表现。
比如,“南大”
这个词既可以指称南开大学,也可以指称南京大学;“人大”
这个词既可以指称中国人民大学,也可以指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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