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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狮子峰山脚的山门,书童想著既然到了这里,好歹去跟人家討杯茶水喝,可公子又犯犟了,与那对夫妇和年轻女子说了一句“送君千里终须一別”
,便带著他掉头走了,小书童又委屈得差点满脸泪水。
在外边逛了小半年,打道回府是好事,可是走得一点都不豪气啊。
登山之后,妇人与女儿窃窃私语,嘮叨了好些,无非是觉得这位富家子弟蛮不错的,待人和气,模样也不俗,而且一看就是读书人,比起林守一、董水井那些半桶水,瞧著就要更有学问。
可惜她那个女儿,既不点头也不摇头,气得妇人拿手指戳了一下女儿,笑骂了一句“不开窍的蠢丫头”
。
大概已经不能算是少女的她,柔顺而笑,从小到大,向来如此。
她从来不生气,也没有大笑过,除了那个名叫李槐的弟弟,她对谁都不上心。
妇人经常说她是软麵团,谁都可以拿捏,以后嫁了人,是要吃大苦头的。
当然,妇人最主要的意思,还是觉得女儿这种软绵绵的性子,以后嫁为人妇,肯定无法持家,镇不住婆家人,那还怎么补贴弟弟?
妇人从不掩饰她的偏心。
好在妇人的丈夫——名叫李二的粗朴汉子,倒是从来不会重男轻女,儿子女儿,都宠著。
只可惜他在家里地位最低,说话最不管用。
而李柳大概就是天生逆来顺受的性子,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妇人听说这个狮子峰的当家人,跟自家男人那个窝囊师父有些关係,男人保证一家三口到了那边肯定不愁吃喝。
一路顛沛流离、跨洲过海的妇人,这才少骂了杨老头几句,觉得李二给杨老头当了那么多年徒弟,总算有丁点儿用处,不然她下次回乡见著了杨老头不死,非得天天堵在药铺后院门口,骂得那个老东西每天不用洗脸。
妇人走著走著,没来由想起了无人照顾、肯定是在受苦受累的宝贝儿子,便来了气,拧了一下李柳的胳膊:“那个姓氏古怪的公子哥怎么就不好了?你就没有想过,嫁了他,咱们就不用在这狮子峰看人脸色了。
让那姓司徒的,赶紧用八抬大轿娶你进门,然后咱们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搬进他们家,再马上把李槐接过来,咱们一家四口,就算团圆了。”
李柳笑了笑,眉眼弯弯,似乎在认错求饶,又像在撒娇。
妇人最受不得女儿这副模样,便消了气,又拧了一下李柳的胳膊,只是这次下手的力道轻了:“你个没良心的,也不知道心疼自家弟弟,我算白养了你这么多年……”
说到这里,善变的妇人又开心地笑了,伸手轻轻捏了一下女儿的脸颊,“臭丫头的模样,是真的隨我,瞅瞅,这小脸蛋,多俊多俏,都能捏出水来了。”
背著个大行囊的李二咧嘴笑著。
可是妇人又有些哀愁:“好不容易熬到杏巷那个老婆娘死了,泥瓶巷的狐媚子也搬家了,要是不用离开小镇,该有多好,已经没人吵架吵得过我了。”
这一路北行,妇人只觉得自己空有一身好“武艺”
,而无半点施展之处,实在是可惜。
李柳的娇俏模样,不一定隨她娘亲,可是李槐的窝里横,肯定隨他娘亲。
狮子峰山顶,山主正陪著一位富家翁模样的老人。
老人油光满面,如果他不是出现在这里,不是有一位地仙恭敬作陪,多半会被误认为山下市井某个小店铺的掌柜,或是那种鱼肉乡里的乡绅老爷。
体態臃肿的老人手腕上系有一根碧绿绳子,他嘖嘖道:“杨老先生真是心胸开阔啊,换成是我,这种碎嘴婆娘,早投胎个千八百回了。”
这位富家翁旁边的老者则仙风道骨,符合市井百姓心中的神仙形象,他听闻这位客人的调侃,並未搭话,只是礼节性微笑。
胖老人笑眯眯问道:“不说那废物金丹,只说像你这样的地仙,驪珠洞天最近千年,大概走出来多少个?如今你我是盟友,这点小事,不至於藏藏掖掖吧?”
老仙师微微躬身,致歉道:“曹大剑仙,恕晚辈不能多言。”
原来这位富家翁,正是按照契约前来担任李柳护道人的婆娑洲剑仙曹曦。
曹曦又问道:“那李柳为何迟迟不愿修行?这又是何故?”
身为狮子峰山主的老仙师无奈道:“剑仙可以自己问我家祖师。”
曹曦愣了一下:“她竟然是你这一脉的祖师转世?狮子峰这才传承几年,你们如何能够寻见对方?”
老仙师犹豫了一下,稍作权衡,小心翼翼道:“自有秘法,而且不仅仅是我家祖师而已。”
曹曦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李柳是否自知?”
老仙师笑而不言。
曹曦嘖嘖道:“捡到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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